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在他看来,当兵就是混口饭吃。
很快他就被送回了讨伐军所在的基地,发给了新军装,睡在一辈子也没睡过的柔软的床上,一个人盖着新的被褥,吃着很久没有吃过的可口的饭菜,而且在这饥荒的时期,讨伐军部队里倒还能偶尔吃上一顿肉!丁伟不知道他是来当兵的,还是来享福的。
在基地丁伟一面接受枪械、战术、战场急救等军事训练,一面学习文化知识,这让他不仅学会了读书写字,也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以前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压迫,什么剥削,认为自己生来就是当下人的料。可讨伐军让他知道了,其实人生下来都是平等的,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也懂得了,自己当兵,不是来享福的,而是为了保卫国家,保卫胜利果实的,是为了解放像他一样的穷苦人的。从那时起,丁伟就决心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讨伐军,为实现部队提出的解放家园的口号而战斗,况且这条命也是讨伐军拣回来的。
这次,攻击县城,丁伟主动要求参加突击队,“为了我们的家园前进”!
“好了,准备好武器,前进!”班长甩了甩手,这点伤算个啥?
丁伟点点头,也不说话,默默的将地上钢盔拿起来,擦了一下钢盔上的军徽,稳稳的带在头上。然后,横过背后的冲锋枪,跟随着战友向县城冲去。
城外的战斗很快就结束了,溃退的敌人一直逃到城墙下。丁伟所在的突击队,一直尾随敌人的溃兵,试图乘敌人溃兵入城时,一举攻占城门。可敌人从最初的混乱中清醒过来,开始在城墙边有组织的进行抵抗。仗打到这个份上,那只有是:两军相遇勇者胜!
哒哒哒!
丁伟跳进了战壕,手中的冲锋枪一个点射,战壕里,一个穿黄色军服的敌人不甘心的倒下了。冲锋枪在近战中对敌人的栓式步枪产生了绝对性的压倒优势,就单兵来说,只要没有遇到3个以上的手持步枪的敌人配合射击,那基本上敢于对抗的敌人只有等死,但大部分人为了保命都选择了投降。只有在敌人抱成团,或者有机枪等重火力支援下的地方,敌人才能组织起比较有效的抵抗。不过这样的抵抗支持不了多久,一旦发现这样的火力点,立即就会遭到讨伐军的火炮覆盖。只要几个齐射,抵抗瞬间就被瓦解,敌人又像被赶鸭子一样到处跑。
丁伟沿着战壕向城内进攻,子弹在上空嗖嗖的飞过。战壕里,到处是残破的武器,敌人的伤兵或者尸体。对于敌人的伤兵,只要他不再拿起武器,突击队的战士们也不再理会他们,后面的部队会来料理他们的。他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快速推进,抢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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