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柴盼雪已经洗漱完毕,正在到处找儿子呢。看到任哲回来,一把拉住就再也不松手了。
吃饭的时候,不停地给任哲夹菜,自己却一口都没顾得上吃。
“妈,别只顾着照顾我,你也吃点。”说着,给柴盼雪夹了菜,放到跟前。
“恩恩,吃,吃。”在儿子的劝说下,这才开始吃饭。
吃完了饭,“玲珑,今晚的宴会是为了祝贺小哲平安归来,会有很多名流参加,可不能丢了小哲的面子!你和小哲还没有礼服,我也一年多没置办衣服了。等会儿咱们一起去挑几身。”
水玲珑从小失去了父母,这些年跟爷爷在一些,也逐渐淡化了对父母之爱的渴盼。可是,来到任家仅仅才一天,任潜和柴盼雪对任哲的爱,就勾起了她对这种亲情的渴盼和依恋。不自觉间,把柴盼雪当成了自己的妈妈。
欢呼一声拉住柴盼雪的胳膊,蹦跳着说:“好啊好啊!伯母,我要买好多衣服!”
儿子平安回来,又有这样一个精灵般的女孩子陪在身边,柴盼雪感觉这两天生活在天堂里。
亲昵的拉着水玲珑的手,笑哈哈的说:“好好好!你要多少伯母就给你买多少!一定把我的玲珑装扮成最美丽的公主!”
“恩恩!我要做公主!伯母。我们这就去买衣服吧!”水玲珑兴奋地催促道。
以任家的实力和地位,当然是去最高档的场所购物了。
任哲陪着老妈和水玲珑刚一走进商厦,跟在他们后面的一辆车就停了下来。
车窗玻璃降下来一半,柴慕槐的脸露了出来。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只说了简单的两个字:“行动!”
虽然他和任哲有着血缘关系,但二人的性格却是天差地别。或许他是延续了柴盼兴骨子里的阴狠血统,暗箭伤人是他最爱干的事,并且还干的轻车熟路。
“嘎——吱——”
十几辆摩托跑车,带起一片刺耳的刹车尖啸,张狂至极的停在了商厦门口。
二十几个发型新潮古怪,发色花里胡哨的小混混,嚣张无极限的向商场里横冲直撞。
商场的保安,在他们刚出现的时候就躲了起来。这些小混混保安都认识,他们的头儿叫王志,人称疤面王,斜贯左颊的一条狰狞疤痕,就是他最辉煌的标志,这条街就是他的地盘。
这群小混混百无禁忌,气势汹汹的推开涌动的人群直奔顶楼贵宾区。在自己的地盘上,还没有他们害怕的事情。
女人对于衣服,有一种天生的喜爱。各种款式的衣服,令水玲珑眼花缭乱。就像一只快活的小鸟,在货架间穿来跑去,摸摸这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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