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枪毙我,才是对我最好的礼遇,才与我“东方魔女”的身份相称!“东方魔女”之死在当时的中日军界及政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新闻界也大事渲染,并认为川岛芳子并没有死,被处死的只是她的一个替身。有人说她本人早已潜返东瀛。甚至传闻说某GMD权贵因迷恋芳子的绝代风华,不惜违犯国法,用偷龙换凤手法,耗费重金买通狱吏将芳子救出,将芳子秘密纳为外宠……诸多传言,不胫而走。
然而,无论一枪饮恨而死,还是苟且偷生,对于“东方魔女”来说,都已经在历史上失去了往昔妖艳凶蛮的“女谍风采”。
北平宣外第一监狱。3月的清晨还很寒峭,一个着灰色囚衣、橄榄色毛料西装裤的女囚,被拉到了狱墙的一角。她40岁出头,脸部浮肿,上牙已脱落,长期浪荡的生活已毁了她的健康与容貌,但她白皙的皮肤、黝黑的大眼睛和纤小的手,还残留着当年的风貌。
行刑官令她面壁而立,问:“是否要留遗嘱?”她用男人那样粗硕的嗓音说:“我想给常年照顾我的养父川岛浪速留封信。”
她站着写完了信。行刑官核对了姓名,宣布她的上诉被驳回,并宣读了死刑执行书。行刑官令其跪下。第一声枪响,出乎意料的是,扳机居然没有扣响。行刑官再次扳枪,子弹便从两眉之间穿入。她左眼圆睁,右眼紧闭,满脸的血污已不能辨认。
这个女人就是金璧辉,也就是名声远播的川岛芳子。
相关事件
法庭判决
被中国法庭判决为叛国者,最终还是由中日亲友收尸
抗战胜利后,GMD政府在北平将金璧辉逮捕。但是由于金璧辉背景复杂,究竟算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当局一时无法定夺。
金璧辉生性机敏,善于言词,常让法官哑口无言。事实上,以金璧辉这等层级,既不可能直接指挥屠杀平民的行动,也不可能贡正参与制订日军的军机大事,所以法庭要找到具体的物证和人证十分困法庭所知之事多半是根据她的自白,唯一可以定她于罪的似乎只有国籍问题:如果她被当成中国人,那么叛国死罪将不可免;如果当成日本人,以日本战犯审判的案例来看、除少数一级的司令官以及在交战中直接杀害平民的下级军官被判刑之外,其它的日本军人和侨民基本上都放回去了、即使那些作恶多端的宪兵队后来受到惩罚的也很有限。
1947年10月5日,北平高等法院法官在拥挤人潮的围观之下做出正式判决,判定金璧辉是叛国者,并处以死刑。判决文称:一、被告虽有中国和日本双重国籍,但其生身父亲为肃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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