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而是让白筱雅先说出她的要求:“先说说吧,你要让我帮你干嘛?”
白筱雅还没有回答,沈莫身后的司机位置旁的车窗降了下来,那个开车的小子仔细看了白筱雅两眼,忽然惊喜地叫道:“嘢?你是不是苓歌?你真的是苓歌!老大,这是华夏流行天后苓歌!”
啪!
血狼从后面扇了那小子一巴掌:“别鬼吼鬼叫的,给我老实点!”
那小子立马闭了嘴,但仍旧一脸崇拜地望着白筱雅,显然认定白筱雅是他的偶像。
沈莫本来就觉得白筱雅有些眼熟,听到那小子的话,忽然反应过来。
对了,怪不得觉得眼熟呢,原来是在电视上见到过!
前段时间不是有个女歌手突然红得发紫么,被称为什么华夏乐坛的流行天后,好像真的跟面前的白筱雅长得很像!
“你真的是苓歌?”沈莫眉头微皱,再打量白筱雅几眼,穿着不符合一般人品味的衣服,浑身大部分地方都被包裹起来,手里还拿着一个蛤蟆镜,跟赵琳平时出门逛街的装扮几乎一模一样。
似乎明星们都喜欢出门把自己打扮的跟个鬼似的,生恐别人瞧见她的脸,殊不知这样反而更引人关注。
按说大部分的女明星只要是素颜出现在公众面前,几乎不会有人认出他们。
白筱雅闻言丝毫都没有因为被认出来而觉得不舒服,点点头:“怎么,你这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也听音乐?”
这句话就等于是变相的承认了,沈莫没想到,自己遇到的这个白家小妞儿,居然还是华夏乐坛的新晋天后。
不过紧接着他就疑惑了,如果白筱雅真是苓歌,以她的身份地位,没事跑到地下拳场这种地方干嘛?那里可是小混混被压力压的心理畸形的都市白领和叛逆富二代的聚居地,如果被人知道了流行天后苓歌去那种地方,估计苓歌的名声立马就得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