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忠、刘光世、张俊起兵“勤王”,宋高宗得以“复辟”。他继续派使臣向金朝乞降,哀诉自己逃到南方后,“所行益穷,所投日狭”,“以守则无人,以奔则无地”,要求金朝统治者“见哀而赦己”,不要再向南进军。对于抗金战争却不作任何有力的部署。九月,金兵渡江南侵,宋高宗即率臣僚南逃。十月到越州(今浙江绍兴),随后又逃到明州(今浙江宁波),并自明州到定海(今浙江镇海),漂泊海上,逃到温州(今属浙江)。直到建炎四年夏金兵撤离江南后,他才又回到绍兴府(今浙江绍兴)、临安府(今浙江杭州)等地,后将临安定为南宋的都城。
金兵暂停南侵,宋高宗便抽调精兵镇压荆湖、江西、福建等路的农民起义军和盗匪,巩固了自己的统治。他虽然在防御金兵方面作了一些部署,任命岳飞、韩世忠、刘光世、张俊等人分区负责江、淮防务,但只把军事部署作为乞降的筹码,始终没有收复失地的打算。他把金朝派到南宋进行诱降活动的秦桧引为亲信,任为宰相,伙同秦桧加紧进行投降活动,竭力压制岳飞等将领的抗金要求。当绍兴十年(1140)各路宋军在对金战争中节节取胜时,宋高宗担心将领功大势重、尾大不掉,又怕迎回钦宗后自己必需退位,于是下令各路宋军班师,断送了抗金斗争的大好形势。十一年,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的兵权,向金朝表示坚决议和的决心。不久,他与秦桧制造岳飞父子谋反冤案,以“莫须有”的罪名加以杀害,遂同金朝签定了屈辱投降的绍兴和议,向金称臣纳贡,以换取金承认自己在淮河、大散关以南地区的统治权。
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和议签定后,按金朝规定,秦桧事实上成了终身宰相,宋高宗虽对他日益猜忌,却仍纵容他专权跋扈,对主张抗战的臣僚加以排斥和打击。即使在秦桧死后,宋高宗仍委任投降派万俟卨、汤思退等人掌政,坚守对金和议条款,每年除纳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外,送给金统治者贺正旦、生辰等的礼物也“以巨万计”,只要金朝统治者索取玩好,宋高宗立即下令搜访送去。对其统治区的人民,却巧立名目增加搜括,使南宋的赋税名目比北宋时更多,剥削更加残酷。
绍兴三十一年秋,金海陵王完颜亮大举南侵,宋高宗又想再次逃离临安府。金海陵王渡江失败,被部下所杀(见采石之战)。宋高宗遣使贺金世宗完颜雍即位,准备再次对金议和。宋高宗在当了三十六年皇帝以后,于绍兴三十二年六月以“倦勤”,想多休养为由,传位给养子赵昚(见宋孝宗赵昚)。他自称太上皇,死于宋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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