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科哲合早在金阳杀入不久就已经跑了,作为这些蛮兵们的主心骨,这三个人的逃跑就影响来说无疑是深远的,至少金阳在将这些蛮兵驱赶到一起的过程中,并没有遇到象样的阻力,仅仅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三万多的蛮兵就被驱赶到了一起。
以三千多人驱赶三万人,这个数字看上去真的很不可思议,不要忘了,此时可是夜里,不说这三万人并不是两手空空,就说眼前的环境,只要有脑子的人往个草坑里一躲,漫漫黑夜,想要把这些人找出来谈何容易?
然而,别人做不到的事情,金阳这些人却做到了,原因也很简单,狼这种生物天生就对各种气味敏感,蛮人生性粗鲁,常常十天半个月也不洗澡,再加上有杀了半天,这身上的汗味自然也就轻不了,这样一来,这些巨狼想闻不到这股味道都很难。
金阳并没有趁着这个机会对塔克部进行穷追猛打。虽说他实在有这样的理由,毕竟,百足之种,死而不僵,塔克部虽说大败,但与黑山部喇尔察部不一样,她的底子实在是太雄厚了,高达一百六十多万的人口根本就不是金阳目前可以吞得下去的。
所以,在战斗结束之后,金阳选择了返回莽特尔丛林。
押解着整整三万人的俘虏和高达六千多匹的战马返回,战马还好一些,但这一路之上自然少不了出现试图逃跑的人。然而,在金阳采用雷霆手段连杀了百余个试图逃跑的人后,这些人总算老实了。
老实归老实,并不意味着金阳想要把这三万人全部驯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事实上,金阳也没有这个奢望,这三万人里能有一万人最后和他归心,他就已经要唱阿弥陀佛了。
至于那些冥顽不灵的人,金阳也没打算手软——早在他离开龙枪部之前,部落就已经在莽特尔山脉内找到了两座大型的寒铁矿,这样一来,少不得大量的奴隶去开采。
“蓬!”
正行进间,一团烟雾突然在金阳的耳边炸开,下一刻,一本正经的菲丽出现了。
“你知不知道,本来你是不需要死这么多人的?”小大人似的菲丽双手抱在胸前,意似不屑的说道。
“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区别只在于死多与死少而已。”金阳摇了摇头道:“这次的损失看似大了一点,其实收获也不小,一个字,值。”
“我不是这个意思。”菲丽气鼓鼓的说道:“我是说,你的枪法如果能够再进一步的话,你的这些手小最少可以少牺牲一半。”
“一半?扯呢!”金阳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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