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他就把视线,落到了木质地板上的那些脚印里。
这些脚印,其实我也发现了,只是它们不太清晰,很容易被人忽略。
况且,咱哥们啥也没丢啊,你看,这钱包里还是那些钱,卡,身份证,还有避孕套....额,最后一个不算啊,那是我瞎编的,但不管怎么说,东西没缺少,那哥们也就不认为地上的脚印,会有啥问题。
可刘义显然不这么看,他先是走到房门那边,把身子冲着屋内,和那些脚印的朝向一致,随即蹲下身子,仔细的去观察脚印的运动轨迹,同时,他还跟着这些足迹朝前走。
说实话,在我觉得,刘义这时的动作真是挺笨的。我心说:你跟着脚印、那走就走呗,可站着走不好吗?为啥非得蹲着啊!而且我觉得,刘义的眼神也不至于这么差吧,他刚才进屋的一瞬间,就已然发现了屋里有异样,并且,他还是站在哥们身后发现的,不可能现在他不蹲下,就看不见那些脚印的。
可我又想错了,哥们来到刘义的身后一看,这才发现,这地上多出来的脚印,本身就有问题。
这些多出来的脚印的前半截很明显,而后鞋跟儿的地方则很淡,也就是说,如果脚印的主人,本身不是踮着脚走路的话,那就是猫着腰,或是撅着屁股,半蹲着走路的。
因为只有这两种可能,脚印的主人,才能双脚的前后受力不均,出现这种前后半清晰、半模糊的印记。
还有,在刘义跟着脚印往前、蹲走了两步时,他突然停止了移动,淡淡的说了一句:“那人曾在这里停顿过,估计是在寻找什么东西时,确定了一下自己要找的东西位置!”
我低头一看,果然,那些脚印到了这里,果不其然的不一样了,它们不再是距离紧凑,而是步伐加大,同时,双脚的鞋印,也完全清晰了起来。
但紧跟而来的另一个关键点,就是哥们发现,这些足迹,是朝着这间屋内最阴暗的一个角落里蔓延而去的,而那个角落,也正好是阳光照不到的床头一角。
“我去,不会是那个东西吧!”
我想起了什么,趁着刘义比我慢了一拍儿时,哥们一个箭步,窜到脚印延伸过去的终点,然后赶紧蹲下,伸手就往床下头摸。
这一摸,哥们就摸了一个空,只把沾了一手灰尘的手心,缩了回来,随即,我把这只手冲着刘义一摊,“那个茶杯没了,你猜的没错,确实是陌生人来过这了!”
“哼哼,这可越来越有意思了,有钱不偷,居然偷一个招待所的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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