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但想来也肯定是一个准备打架的当事人进入了懵逼状态,而另一个则是一脸欣慰和感激的看着哥们的背影!
但是,说了这么多,我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
其实也不是别的,我要做的,其实是扮演一个过于迂腐的障碍,我要以自己化作爱情的阻碍,再施加给看不透形式的当事人之一,好让这个当事人理解刘义的苦心,以及发挥出她对爱情执着下的所有潜力,好让某些陈规向她来低头!
毕竟在‘神之规’当中,这神和妖的爱情是最大的禁忌,这条过于陈旧的旧规,甚至还要大于、在陈规中对于神和人不能通婚的规定,同时,这二者的处罚也有很大的不同之处!
我虽然还没有看过全部的‘神之规’,但据我听说,这神和人通婚后的惩罚,最严重也无非是消去神籍,再贬下凡去,或是被打入天牢或地狱去受刑,不过,等机缘巧合到来,还是有很大的机会翻身的!
可如果是神和妖通婚的话,反正据我所知、这最最严重的结果是消去神籍,再被打下幽冥地狱,还永世不得超生,而妖族的下场,则多半是飞灰湮灭的结果!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