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木不仁、胆小怕事,一直没敢声张。”
也就直到这时眼看着刘元宝成了众矢之的,再想到自己被刘元宝勒索那笔利钱,才决定出来作证。
兰庭饮了一口酒,轻出一口气,似乎直到这时他也才终于能够抒解胸口的郁堵一般“律令对于奸辱一罪的规定虽说大不利于女子,不过世上也并不是所有官员都麻木不仁,大约是弘复二年,那一任顺天府的推官沈供就主审过一起奸辱案,受害人为一双母女,母亲罹患癔症,痴痴呆呆难辨人事,女儿年仅十岁,根本无力反抗成年男子施暴,后来沈供力主判定凶徒奸辱之罪确凿,且上谏应就奸辱之罪条加以补充,凡受害人为痴癔病患,或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上谏得允了?”
“朝堂上反对的声音太大,未得准。”
春归握紧了拳头,但转而听兰庭说道“不过律条虽未获准增修,皇上却坚定主张若幼女以及痴癔症患受奸
主审官员应借鉴沈供这一判例,考虑受害人是否有反抗的能力及意识,如刘元宝此案,因有两人供辞印证,且樊姑娘年幼,无论体格还是力量,皆不能与刘元宝抗衡,奸辱罪名应当能够坐实。”
春归也终于吁出口气“这样说来刘元宝必死无疑了。”
“是。”
“可是既然先有类似判例,为何三年前那里老还会施惩于樊姑娘?”春归不解。
“律令从无规定乡老族宗有权断人罪否生死,但事实上君主及朝廷都允准了他们享有此类特权,而有些根深蒂固的观念,是律令所无法捍动的,所以我不仅要让刘元宝伏法,还想力求证明樊姑娘确然是遭遇暴行,并非通奸,虽说人死不能复生,只希望倘若樊姑娘当真在天有灵,能觉些微安慰吧。”
兰庭这时的确希望诸如在天有灵、亡魂能知的说法并非杜撰,这样那可怜的女孩儿还能目睹残害她的人以命抵偿,或许还能少些遗恨,但他其实心中清楚樊姑娘的遭遇在这方天下决非个案,不知多少女子,过去或者将来,依然会遭受迫害及逼辱,他帮不了这许多的人,无法撼动约定俗成,唯一力所能及的,或许只能是当知闻此类的不平事后主持公允,但其实他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存在意义。
就像柴胡铺,如今那些邻人或许都相信了樊姑娘的冤枉无辜,不再诽责恶议,但他们的良知当真觉醒了吗?当这件事渐渐再被淡忘,当他们终于摆脱冤魂索命的威胁,当生活恢复到了旧常,当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他们会不会当真同情受辱的女子,会不会还记得曾经的教训,不再给予冷眼甚至逼害。
兰庭不知道答案。
烦闷和混乱的心情让他根本没有酒兴,就像春归也根本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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