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的。当然,不是人人都那么幸运地找到一份合适工作的,也就是说,不是人人都能对试用期的工作满意,其中的一部分,就不得不走上邪路——只为了生存下去……
“听以前铜材厂老板说过,好像不能打的……”据说现在要建立和谐社会了,在法律上,打人是不行的……在邻县发生过一件事,一家企业抓一个小偷,结果一不小心——他当时就是这么说的,可以想象一不小心的样子——摔倒了,脚摔断了,抓到公安局里。第二天放出来之后,那小偷找了一大帮老乡到公安局,公安局的领导慌了神,说了一句又不是伤在公安局,哪里伤的,就应该找哪里去。好!那帮人就找上了那个厂,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辛苦费、窝囊费等等,不给就一直耗,一直耗,反正政府大力支持了。最后,那家企业不得不破财消灾了。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一些大的企业,如果走白道,门口都挂一块“公安局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子,这其实就是交了保护费的证明,一了百了。
可能现实没那么夸张,但电闪雷鸣,未必会空Xue来风!
“怎么不打啊!上次那个靛青电机厂,不是有个小偷打死了!”他透出一股开心。这是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年代吗?
“打死了。那根据法律法人代表要负责任的。”我惊愕出声了。旁边两人都看了我一眼,脸上眉开眼笑的,估计还来不及收起来。
“在厂里的时候还没死,抓走了去公安局的路上死的,哈哈,真是太凑巧了。”
“那不用负责任?”
“负什么责任啊!那么多人……七手八脚打的,谁还查得清楚。再说人都死了,谁还多事?”那刚进来的小伙子笑得更灿烂了,可以理解,无论个体还是私营,都是对现在日益猖獗的盗窃现象深恶痛绝的……
旁边那两人也只是一笑置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