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吉维克特出手吗?”
“何必那么着急,我倒想看看到底谁的耐心更好。”
“如果他们真的结盟了,你又该怎么办?”
“我会召回泥魔和炎魔,猛攻白塔国,直到让这个国家彻底消失。”
“你以为雷吉会坐视不理?”
“我在为他扫清道路,他又何必自讨苦吃?除非他是个圣人,又或者是个蠢货,否则他一定会盼着白塔国灭亡!”
雅丽姗撅起嘴嗔道:“你根本没有想过我的故乡和族人。”
“放心吧,我会很快征服沙漠,我会把奔狼人赶尽杀绝,他们对兽人犯下了滔天罪行,我会让他们在地狱里忏悔。”
和雅丽姗缠绵了一会,魁霎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那个年轻人呢?”
“你说的是会用冰的巫师吗?”
“不是他,”魁霎摇头道,“是你的父亲送来的年轻人,我记得他好像是你的弟弟。”
“他才不是我的弟弟,他是我的父亲留下的野种!”雅丽姗怒道,“你想见他做什么?”
“我喜欢那伙子,把他叫来,我有一个任务需要他来完成。”
……
兰斯在青雀城下已经等了整整三天,这里聚集着两万多名难民,每天等待着青雀城的领主给他们发放一小块面包。
面包很小,五块面包甚至都没有一磅重。而且里面掺了锯末和泥土,比石头还硬。昨夜有一个无赖试图抢走一个农夫的女儿,被农夫用面包砸的头破血流。
间谍是一份危险而艰苦的工作,既然以难民的身份潜入了金鹰国,就得彻底融入难民的生活,吃喝拉撒睡,无一例外。
以兰斯今日的身份,本来可以不用到金鹰国冒险,他手下有四十名优秀的间谍,随便找出几个都能完成这件任务。
可巴切洛不放心,在他的心目中,金鹰国的地位与众不同,在大学士的逼迫之下,兰斯只能亲自出马。
吃着肮脏的食物,喝着肮脏的水,在恶臭的尸体和排泄物当中寻找栖身之所,过惯了好日子的兰斯感觉被夺走了半条命。
今天的运气很糟糕,他的面包被两个无赖抢走了,一天没吃东西的兰斯饿得两眼发昏,跌跌撞撞来到水井旁,灌了一肚子凉水。
他想在井边小睡一会,结果遭到了一群难民的踢打,他们担心他会掉到井里去。
“快滚吧!你就快死了!你想毁了这口水井吗?”
两个男子把兰斯拖到了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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