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游戏内容和质量不重要,有就行。”
这是大实话,传奇的成功,跟质量无关,这货在韩国本土扑街得不能再扑了,但关键就是对电脑要求低,对网速要求也低,PK节奏也慢,网速卡一下不会死。然后,加上一个运营方“让偏远城市也买得到点卡”地营销神来之笔,就赢了。
这就是一门先入为主的生意,营销和普及大于技术和艺术。当然这种机会也只有一次,玩家开了眼界眼光叼了之后就不好使了
(注:陈的运营功绩还是要承认的,毕竟他不是第一个在国内做网游的人,前面还有石器时代和更早的游戏。但之前的人没抓住,跟那些人普遍太科班有关,都是中关村里高大上的人端着架子进入游戏圈,又看不起小镇市场。)
“就只是卖游戏点卡充值服务的?”曰本客人和其他几个中东地区的同行,听了一脸的不可思议。
似乎还在为顾鲲给如此操持贱业的人群如此便利优惠感到非常不值,也为败在那种群体手上感到羞辱。
顾鲲也连忙说了一句保持台面的话:“当然不只是卖点卡了,我们也为网上购买图书的用户提供代支付业务。比如说一个华人要到铛铛网上买本书,他可以先在网上看好要买啥,然后跑到离家最近的网吧,付现金给网吧老板口述需求,然后网吧老板帮忙操作,用支付宝给铛铛网付钱下单。
铛铛网的李老板很欢迎我们的支付宝提供这种服务,所以已经接入了后台,你可以去看首页和任何在售书籍宣传网页,上面都有显眼的文字提示——‘用户可到最近的有支付宝业务的网吧远程付款’。”
顾鲲当然知道卖书卖不了几块钱,但他这么搞,也是为了扯块遮羞布,毕竟在如今华人商界大佬们眼里,游戏不是啥正经产业,如果支付宝诞生的早期就是为了游戏而生,将来格局就走小了。
历史上陈的事业之所以做不大,跟他起家就给人留下“这就是个做网游的”刻板印象,也有一定的关系。倒不是说网游不能做,但绝对不能给主流社会留下“只做网游/靠网游起家”的印象。
那样只会让你网游事业上越成功,主流社会对你越仇视,最后想洗白上岸转型也困难。
相比之下,多弄一个“帮人卖书”的高雅生意陪衬一下,哪怕书本身不赚钱甚至赔钱,都能贴金积阴德,整个社会口碑都不一样。
而且,2001年,顾鲲要用电商支付为零售业务免费服务,也只能找卖书的业务了,毕竟其他2C的电商都还远远没出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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