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成了“吱”!
林双很无奈,没想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只兔子精。
原主已经过了二百多岁了,五十面前机缘巧合修成人形。
花了五十年的时间给自己加油打气,终于鼓起勇气下山。
就是想看看偷听到的人类口中吹牛的繁华到底什么样。
下山后,原主偷拿了不少山下村庄里的东西,包括衣服或者其他没见过的新奇玩意儿。
于是,它经常被山下村子的里人追着跑。
有一次,它又下山,结果科学的人类竟然设了圈套等着抓它。
还好它机灵跑得快,但是还是受伤了,然后就遇到了这个遇到土匪抢劫的这个男子。
原主在心里一直把他当孩子,因为听他自己说他十六岁。
和原主的两百多比简直就是刚出生的婴儿般。
原著党的记忆其实是迷迷糊糊的,但是在这个男子天天念叨的情况下,记住了他的名字,李明煜。
他有详细介绍过自己,还说过好几次,但是原主由于没记住,林双也不太清楚了。
只知道是带着几个仆人去京城的,但是遇到了抢劫。
对于这个记得清楚,是因为原主经常被人说抢劫。
原主受伤时,没能及时逃跑到山上去,后面又有半个村的人在追。
幸好这个小男孩当时出手帮了她,把追原主的人指到别的方向。
又带着原主偷偷去了附近的镇上。
在药店门口犹豫了好久,李明煜狠狠心,从脚底拿出一张银票去了药店。
原主记的这么清楚,是因为原主当时见到药店,闻着里面的味道很害怕,但是小男孩拉着她,她又走不了。
看到小男孩从脚底拿出纸后还很嫌弃。
更嫌弃的是,小男孩把它拉着进后,里面的人给她抹了药更疼。
原主当时哭了好久,把认为是好人的小男孩直接拉入了黑名单。
在给她买了穿着舒服的衣服,买了酸酸甜甜的糖葫芦,在她的坚持下又买了胡萝卜后。
原主决定再次把这个小孩子当好人。
所以在小男孩犹豫了好久,两个手里的钱来回分了好几次,最终还是把一把多的给她,并且告诉她自己要走时。
原主别的不懂,但是他要走了还是知道的。
拿着他塞到原主贴身衣服上的钱跟着小男孩。
小男孩说了好几次让她留下的话,都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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