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摸着鼻子说:“横竖打不赢,想怎样就怎样咩,没什么行不行的。”
那头黑紫色的拖地长发,这时是绑成两个包子头在左右两侧,发量很不科学地减少到可以看见露出的后颈。提卡尔坐到林的身边,同样给自己到了一杯酒,说:“你还没告诉我,刚刚你所说的,是什么意思?”随后,用着丝毫不差的口音,覆述道:‘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李白这首诗要怎么用迷地的语言说出来?林可不是本家的那位林语堂大师,可以把苏东坡的词全翻译成英文诗。所以现在的他反而有些为难了。
做为宅男兼职理科专才,语言学真的不是自己的专长。不过前魔王的问话要回答,因为不回答,后果很严重。所以林放弃了合迷地的诗歌语调,试着比较简明地翻译了过来。“举起酒杯,邀请天空中的明月;再与自己的影子相对,便是一场三人的饮宴。”
“哦,你家乡的语言,音调很美。”依偎在男人的肩上,轻摇酒杯,使杯中的酒水形成一个小漩涡。
林心里只想着,怎么还没开喝,就有醉意了?嘴里却说:“提卡尔女士。”
“芬,或者是妮也可以。我不喜欢有人叫我那一个姓氏。”
“芬妮提卡尔?”
“是的,这是我的本名。虽然很久没用了。”
“应该不会像恶魔那样,真名被知道了,就任人拿捏了吧。”
“怎么可能,你想太多了。那就只是个代称而已。”
“那为什么不让人家叫的姓氏?”林疑惑地问道。
“正是讨厌那个姓氏,所以对外才用上的。”
姊,这么有个性,爸有没有在哭?
不理会在池中凌乱的某人,芬喝了几口酒,再加上整个人泡在温泉水中,一张脸红润的如同苹果般。在蒸腾的热气中,她迷蒙着双眼,问:“你的家乡,是什么模样?可以多告诉我一些吗。”
“千头万绪的,要我说些什么?”
“就说说你生活的地方,是个什么模样。让你一直想回去的那些美好事物,又是个什么模样?”
“怎么,想征服地球?”
如银铃般轻笑了几声,芬露出成月牙形的双眼,说:“有何不可呢。”
“要排队喔。想要征服地球的组织呀,怪人、外星人的实在太多了。”
“哦,真的吗?”
“当然是开玩笑的。那个破地方,谁会稀罕呀。”
“那你还整天想着回去?”
“金窝银窝总是不如自己的狗窝嘛。那个地方破归破,也比迷地好太多了。”
“怎么个好法,跟我说说。”
看着芬兴致勃勃的眼神,还死抓自己的左手不放,看来逃开的机会是不存在的了。
林放下酒杯,腾出了右手,朝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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