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边远的一个乡下的小村庄里。
这个地方距离市中心大约有二百公里,有山有水,就是没有什么人。
三喜能来到这里,完全是因为托了一个人的福。
说起这个人,还真有点渊源,不是别人,就是当时撬了三喜家,在派出所三喜给他一千块的那个男孩。
就在三喜无计可施之时,出门的时候居然又碰到了那个男孩。
“姐姐,你这是去哪儿?”男孩认出了三喜,主动招呼道。
显然,三喜已经忘了他,一时没认出来,于是也没搭理他。
没想到,男孩居然从兜里掏出十张粉红的老人头,递给她,“给,姐姐,还给你的。”
三喜惊讶,打量了男孩半天,才想起来之前那回事。
但没接,“拿着吧,我现在不需要了。”
男孩硬塞给她,“姐姐,这是我还给你的,不是说,混好了再来还的吗?”
三喜无语,“不是吧,才多少日子?这么说,你混好了?我还以为得个十年八年的呢。”
“差不多吧。”男孩龇牙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我现在跟着师傅干活,这点钱湿湿碎了……”
三喜虽然惊讶,但还是被这个男孩的幽默逗笑了。
心情阴霾了N天,总算有点开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