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因而不敢再动手,瞪了宋歌一眼,疑惑道:“曹颖?是谁?”
这是宋歌临时给她想的名字,公主的大名虽然没有许多人知道,但是为了不必要的麻烦,还是换一个比较稳妥,“呵呵,就是你啊,你不会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了吧!”说话的同时,对她眨眨眼睛。
赵颖明白了宋歌的意思,歪歪嘴道:“曹颖就曹颖!”转而又白了虎妞一眼,威胁道:“本公……呃,这次放了你,下次饶不了你!”
靠,还要摆公主的架子!“郭公公,带她回去吧!”宋歌立即喊道。
郭开已经走到了他们的身边,“好啊,杂家正不放心她到处乱跑乱闹呢!”
“杂家?什么杂家?”武松是一个爱动脑筋的笨人。
宋歌急忙说:“哦,这位郭公公是一个杂学家,就是什么都会一点的意思。”然后对嘟着嘴巴站在一旁的赵颖说,“曹颖,你要是能够按照约定,好好跟着我去庆元府的话,那就跟着,不然,我可不愿意带你去!”
赵颖的肚子都气炸了,可是现在自己的游玩权利被宋歌掌握着,只得郁闷又无奈地答应着,“哼,答应你就是了!”
宋歌笑着道:“那还差不多,好了,去和虎妞握握手吧!一路上,你们两位女士可要同吃同住,一起生活的,可不能还没出门就闹了矛盾。”
虎妞大度,早就把手伸了出来。但是赵颖很不乐意,斜着脸不肯。
“曹颖?怎么,想回去还是想和解?”宋歌冷冷地说道。
赵颖没办法,只得伸出手,把自己白嫩的小手放到了虎妞的粗黑的大手之上——
一行七人,快马而走,半日之间,即走出了近百里。
这一路快奔,赵颖还算乖巧,主要是也没有停下来,没有可以让她捣乱的时间,而对于她来说,窝在皇宫中两个来月,这一路的狂奔,满目是熟悉的山野之色,到处是亲切的泥土气息,让她很是兴奋!
直到过了午时,一行人才在一处小镇停下了脚步,走进了一间的小饭馆,点了一些菜肴,大伙围在一起坐下来吃。
那三名随从,是一直在宋歌府里呆的时间比较久了的下人,知道宋歌随和,平易近人,因而,自然而然地坐到了一桌,一同吃喝。
可是,赵颖是公主,吃饭还从来没有和下人一起同吃的时候,即使她在蔡州之时,她也是公主,也是皇帝的妹妹,蔡王的姐姐,也是有特权的!因而,她的心中就很不满意了,但是又不敢很明显地表现出来,因为怕宋歌让她回去,于是就推托着不吃,要到外面去逛街。
“好吧!不要太久,过一会我们就要赶路。”宋歌也没往心里去想,就答应了她,在二十一世纪,小女人为了苗条,不吃正餐,跑到外面随意啃几口零食对付过去,是很正常很普遍的现象。
大伙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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