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岂能与凡夫俗子相比。”
大小姐跳下床,兴奋道:“坏叔叔,会不会觉得我真的是一头猪猪呢!我吃饱睡,睡饱了吃,现在我又想出去玩了,又想吃兰陵街道诸多美食。”
大小姐道完此话,立马从乾坤袋中,拿出一个肉夹馍,还是热乎乎的,里面大小姐静心制作保温饭盒,可以通过玄气阵法,一直保持温度,但最好不要隔夜吃。
大小姐拿在手中开心吃着,一脸满足模样。
大小姐吃完一口,又把手中肉夹馍,递到剑阿乐嘴边,对着剑阿乐笑道:“胡桃请坏叔叔吃肉夹馍!”
剑阿乐毫不犹豫,立马张开大口,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几乎咬了一大半。
剑阿乐吃着肉夹馍,嘴角挂着微笑:“胡桃是个天才,天才不仅才智过人,而且食量惊人,所谓吃的越多,力气越大,才能挥刀斩恶人。大小姐就算是猪,也是一只可爱的猪猪哦!你现在还是小孩子,身体还在发育,不让你好吃好喝,那简直就是我的罪过。嘿嘿,好吃,真是美味。若是离开兰陵城,还真是舍不得,以后在别处很难吃到正宗徐记肉夹馍。”
大小姐看着几乎要被剑阿乐吃完的肉夹馍,一脸笑意,将剩下的肉夹馍一口气吞掉,小嘴撑得鼓鼓的,还被呛到。
剑阿乐伸手拍拍她的后背,又给她递来茶水,大小姐一口气喝下,也不等剑阿乐发话说她吃慢点,立马跑出房门跑到楼下大厅,直冲百花园大门,途中遇到诸多婢女管事花魁等人,一一对其躬身施礼,大小姐均是对众人回礼道好,一脸兴奋模样,迫不及待走在北市街道上。
剑阿乐跟着她的身后,百花园所有人对着剑阿乐躬身施礼,神情恭敬,带着一脸敬畏神情,对着剑阿乐背影说道:“恭送仙女仙人,愿仙人仙女,寿与天齐,洪福齐天。”
剑阿乐没有理会众人,只是抬手晃了晃示意道别。
郑苏珩看着仙女仙人一前一后离开百花园,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下,他深深地呼出一口气,脸上一直绷着严肃表情,也在这一刻终于可以得到舒展,看着剑阿乐背影渐行渐远,以及摇晃的左手,心里无限感叹道:“终于送走这位杀神了,别看他如此年轻潇洒,玩世不恭,平易近人,但是他可是货真价实的天上仙人,更不是其他普通仙人可以比拟的至强仙人,他可是神威剑阿乐,与那神秘霸道蛮不讲理魔功无上的白发魔女大战而不落下风的绝世强者!只是不知道,他师承何门何派,为何拥有这般强大修为,容貌却又如此年轻,他完全就是一个二十出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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