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而我,犯了大忌。我并不担心那些刑法,我只是怕,重缘会为难,我会被赶出千秋岁,那样我就再也不能见到他了。
嗯...到了第二天,我才意识到,照顾他,不知是喂喂药这么简单的。
还要...换药...
那,我不就要解开重缘的衣服了?
心跳越来越快,我觉得我有些颤抖,我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紧张了,但我的确指尖有些发凉。
怎么办,若我指尖如此冰凉,他一定会不舒服的。
一个深呼吸,我终于平静了下来。
我的天,伤口真的好深,最重的一个伤口从胸膛划到了腹部,已经被识愁用针缝了起来,好像一条脑满肠肥的血蜈蚣,我突然眼前一黑,忍不住的反胃。
老天爷!是不是我上辈子真的偷了老天爷家的玉米?为什么!我居然!会晕血?
所以,大概只有老天爷才能知道,我是怎样张牙舞爪,艰难的替重缘全身那些大大小小的伤口换完药的。
等全部弄完,我已经满头大汗全身无力的瘫在了椅子上了。
胃里还是在波涛汹涌,我憋着呼吸,生怕一不小心就真的会呕吐不止,然后立马晕死过去,最后还需要别人再来照顾我。我可不想做这样出名的笑话。
我就那样闭着眼睛靠在椅背上,感受着躺在床上的重缘的气息,就这样近,真好。
这是他的屋子!那他平时,都做什么呢?
好奇心会害死猫,这句话一点也没错。
我很快就因为好奇,忘记了刚刚的难受。
重缘的桌子收拾的非常整洁,笔架上零零散散的挂着几支笔,一方砚台中还有干涸了的墨迹,旁边几张纸卷着,看来是不用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