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是抛之脑后,要说当时方至昂想要抢劫那名女学生,我还相信,但如果,方至昂在抢劫时,还见色起意,我是真的不相信。
我看过现场卷宗,当时在那名女生的死亡现场,并没有发现毒品,所以,方至昂当时的意识,是在完全不清醒的情况下。
当时被害的女生叫做刘美,是东市一中的初三学生,按照其父母的说法,刘美那天是六点钟去补课的,在一般情况下,十二点前就应该到家,可他们等到十二点半,刘美都没有回来,随即打电话给老师,老师这才说,十一点半就已经放他们回家了。
情急之下,她的父母在凌晨一点的时候,沿着刘美放学的路线一路寻找,最终,在那一条深巷中,找到了刘美的尸体。
按照当时办案民警的陈词,刘美的父亲刘启华在见到刘美尸体时,当场晕倒,后其妻子报了警,顺便叫来了救护车。
由于有人曾见到方至昂带着死者进入了那一条深巷,在做完人物侧写后,警方在东市,拿着方至昂的侧画像到处寻找着方至昂,最终还是由方至昂的房东,周学明举报,警方这才抓住的方至昂。
这样的奸杀案件,在国内屡见不鲜,看似融会贯通的案件,却有很多分界点。
如果将这个案子连接到方至昂当年的这个案子的话,这样就有些对不上了。
现在,我们可以得知,建造那一座人体实验室的人,一定对方至昂有些意见,但也说不上恨之入骨,因为如果是因为当年的事情,导致这个建造者在心里埋下了一颗随时会引燃的*,那么如今,被放在那些试管里面的,就不会是那四具尸体了,而是方至昂本人。
所以,对于这个案子,我只能说,不能到此为止,却又不知如何前行。
我父亲和方源都曾进入过这个实验室,按照我父亲在电脑上留下来的信息来看,他在当年进入火场时,就已经失去了意识,醒来之后,他就被关在了这间人体实验室内,实验室里面的电源是从山下接上来的,线是一段接着一段埋在泥土内的,而连接着这个电源的,就是山下的一座小卖部。
按照山下的小卖部店员介绍,他在租下这家店的时候,店主说电费都由他来交,所以他一直也不知道自己店内的水电费是多少,得了便宜,至少不能卖乖不是。
但至少我知道的是,我父亲和方源,的的确确是从那个人体实验室里面逃出来了,方源像是被什么在追赶一样,而我父亲,则悠闲地还在电脑上给我留下了一封信。
他们两个人都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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