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是用钩针,都能做出很好的毛衣来。
服装厂对缝纫女工要求高,但对于织毛衣的女工就那么高的要求了。七八岁的女童可以,四十五岁的婆子也可以。而且是按计件给工钱,也不用担心有人会偷懒。
不过,对于女工们而言,工钱是其次的。工厂里有炉子,暖和极了,还管饭。她们待在家里,不仅费柴禾,还得吃饭啊。到工厂里,不仅不用柴禾,还能吃饱。
一时间,编织女工就成了一个热门的职业,应聘的人络绎不绝。
因为人数多,编织的速度也快,不仅会送到赵掌柜的成衣铺子,也会被客商拉走,销往其他城市。
入冬后,天气渐渐转冷。毛衣价格低廉,穷人家咬咬牙也能买得起。而有钱人,则会挑选那毛质更柔软,做工更好,花样也更好看的。
“自从铺子里有了毛衫后啊,这生意好的不得了。”
秦湘和赵掌柜说了一会儿话,便去啃吃鸡的后厨看了看。
天气冷了,铺子里没什么人。不过增加了一些热腾腾的土豆泥,还有一些热饮,倒是获得了不少支持者。
秦湘和小雨各自捧着一杯奶茶啜饮时,一个黑脸汉子匆匆打外面进来。
一见到秦湘,便拱手道:“幸不辱命,东家交代的任务总算是完成了。”
秦湘给汉子使了个眼色,二人往楼上去了。
“查的如何了?”
“我从西京开始调查,一路查到边关,终于确定了……”
秦湘听他娓娓道来,神情也越来越紧张,直到他说完,她才不确定的说:“你说他……去打仗了?可他……”
秦湘本想说韩云霄怎么就去打仗了,他甚至不是一名士兵。可过往的记忆源源不断的在她的脑海中涌现,那些曾经的怀疑串连在一起,她终于确认了。
她总觉得韩云霄和其他猎户不同,或许就是因为他曾在军中待过,所以才这样特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