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断敌人的脖子,让他们的人头在山坡上滚落。
整个战场没有惨叫只有厮杀的怒吼。赵人临死是不会惨叫的,他们认为那不是武士的行径,赵人,只有呐喊厮杀的战士。
赵兴在队列里瑟瑟发抖,提着宝剑的手抖的和风中枯枝一样。他不是因为恐惧而发抖,是因为杀人了,才变得这样。
但放眼四周,全是人,里面的是自己的武装,外面的是从山头蔓延到山脚的敌人。他们呐喊着,为了敌人脑袋上顶着的一斤金而前赴后继的冲杀。
戈矛在不大的小山四周林立成一片密密麻麻的的森林,让自己和赵雍以及三百勇士哪里也逃不出去。
现在的结局只有一个,杀敌或者是被杀。
“老师,杀人,第一次是很不好受的,但杀了一个之后,就不再恐惧了,反倒会让人兴奋,然后变成麻木。既然成为赵人,就要习惯于杀人和被杀,我们祖上都是从杀人和被杀里走出来的。厮杀,是我们赵人的骨髓血脉,我们必须习惯。”
赵雍,拿着一杆长戈,用和他的年龄极度不相称的冷漠和娴熟的技法,杀死了对面一个敌人,然后还在好整以暇的教导着他的老师。
小小年纪,杀伐如此果断,手法如此娴熟,可见他早就将杀戮当做平常事了。
“初次杀人,难免紧张,向老师这样的人,第一次杀人,要拿长兵器,只有和敌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杀了他,才能让你的恐惧感大大的降低。而当你杀了第二个人的时候,你就不再恐惧,反而变得亢奋。这就是杀人犯为什么总是杀人的原因,你不要指望一个杀人犯会放下屠刀,忏悔之后成为一个谦谦君子的。”
赵兴认为这个学生说的很对,于是,他捡起了地上的一根长戈,然后向远处的一个敌人刺去。
那个敌人正在应付另一根长戈的勾刺,结果赵兴的长戈就很轻松的勾下了他的脑袋。
当那个脑袋滚落的时候,赵兴感觉自己的感觉果然好多了,不但颤抖在身手上消失了,就连心情也变得轻松了,更有了一种跃跃欲试的亢奋。
这种亢奋变成了兴奋,赵兴有一种引吭高歌的强烈欲望。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一声出,几百将士一起怒吼高歌:“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正义的高歌,这是慷慨赴死的欢唱。歌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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