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突破都修徒境界。
但是温莎并不着急。
修炼对于温莎来说,就是排解寂寞的一种方法!
能突破也罢,不能突破也好!
咚!咚咚!
有人敲门,应该是刘一辉吧!
现在这虚空夜叉的空间中,只有刘一辉和温莎算是普通人,也只有他们两才有更多的时间。
但是刘一辉比温莎要活的滋润。
刘一辉以前是技术宅,只要饿不死,刘一辉可以十天半个月地困在房间中,做研究。
现在刘一辉不需要做研究了,因为他的研究对于李天等修炼强者来说,基本上不起作用了。
所以刘一辉就变成了纯正的宅男。
宅男有宅男的好处。
当初李天在进入在幽冥界前,根据刘一辉的需求,专门收集了几万层漫画,还有几万部网络小说。
这些小说够刘一辉看到下辈子了。
刘一辉现在最喜欢看的小说是末世前一个名字叫花刺1913的扑街写的小说:《养个女鬼当老婆》、《捡个杀手做老婆》、《骗个大小姐做老婆》。
温莎看到这些小说的名字,心中就在想着,这花刺究竟是多么缺老婆啊,大小姐不放过、杀手不放过,连女鬼也不放过。
刘一辉最喜欢看的是《捡个杀手做老婆》,因为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也叫李天,这让刘一辉更加有代入感。
可惜,那本小说李天没有收集完整,只收集了都市篇,自从猪脚李天穿越之后,后面的小说就没有找到。
温莎站了起来,穿过客厅,打开房门,门外站着的竟然是李天。
温莎有些难以相信。
是不是我已经花痴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了?
温莎把门关掉,再次打开。
门外站着的人并没有变化,依旧是李天。
“怎么?不欢迎我进来吗?”李天微微一笑说道。
温莎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眨了几下,伸手在李天的脸上拧了一下。
李天并没有疼的叫出声来。
“果然是梦!”
温莎的脸上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悲伤的表情。
不过很快她的脸上又露出一丝笑意。
在梦里面能见到李天这也不错。
既然在我温莎的梦里,那么我温莎就是主宰,我温莎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谁都没有办法阻拦我!
温莎向前一扑,扑倒李天的怀里,双手搂住李天的脖颈,闭着眼睛就亲吻了上去。
李天挡了温莎几下,可是温莎丝毫不气馁。
“我的梦境我做主!”
温莎的小宇宙陡然爆发,伸手猛地将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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