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台湾、澎湖、海南及南海的南海诸岛(时称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极盛时期总面积可达1316万平方公里,至晚清1908年缩水至1135万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
内地
清朝内地行政区划
直隶省、江苏省、安徽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
陕西省、甘肃省、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
四川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
1884年(光绪十年)置新疆省
1887年(光绪十三年)置福建台湾省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置江淮省后旋即撤裁
有台湾、澎湖、海南及南海的南海诸岛(时称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极盛时期总面积可达1316万平方公里,至晚清1908年缩水至1135万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
内地
清朝内地行政区划
直隶省、江苏省、安徽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
陕西省、甘肃省、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
四川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
1884年(光绪十年)置新疆省
1887年(光绪十三年)置福建台湾省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置江淮省后旋即撤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