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离开这里的要求。
回到大堂,这里依旧灯火通明。
这里往往营业到深夜,此时,大门口来了一个客人,一身锦衣不说,一进屋,就给了一些姐妹们打赏。
来人自然是林重。
他这次很低调,是偷偷出来的,哪怕是心腹曹安都不知道。
至于谷芝兰就更不用说了,谷芝兰要是知道他来这里,绝对一百个劝说。
“就你们两个吧。”林重随意指了两个长相还可以的女子,而后说道:“本公子先听一会小曲,有什么好酒好菜的,给本公子上吧。”
“是,公子。”
两个被点的姑娘很是高兴,各自坐在左右位置,一个斟酒,一个夹菜喂给林重吃。
“好好,你们两个啊,真是乖。”
林重活脱脱的一个暴发户子弟模样,喝花酒的同时,眼神其实看着四周。
残无忧说过,剑十三就在这里。
外号,傻乎乎的阿剑。
当时听到这个外号,林重也是挺意外的,还询问了,为何叫这个名字。
要知道,这可是万剑山庄的大少爷,居然被人叫傻乎乎的阿剑。
而后,残无忧解释了一下原因,还说了李忠义和剑十三起冲突的一些事。
总体来说,现在剑十三隐姓埋名,待在这里混吃等死。
说到底,就是逃避吧。
这剑十三性格非常孤僻,但为人又正义,见不惯江湖上的各种残忍,所以选择了逃避。
林重喝了一会儿,却还是没看到剑十三过来,不由得询问:“听闻你们这里有个叫阿剑的下人,挺有趣的?”
“阿剑啊,嘻嘻嘻,我们都叫他傻乎乎的阿剑。”一个瓜子脸妹子娇笑:“公子突然说他做什么?”
林重道:“哦,我一个朋友,说他挺有意思,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可不是么,要不然大家都说他傻乎乎的阿剑。”
一个姑娘笑了笑,这时候,她注意到白素洁走了进来,悄悄道:“公子,你看,白素洁,那姑娘就喜欢那个阿剑。”
“哦?”
林重看了过去,这白素洁年龄看起来不大,但容貌还算是上乘。
“哎,这白素洁啊,也是傻,那么多贵公子追求她,她就看上了阿剑,我和她关系比较好,她偷偷和我说过,想筹钱,替阿剑赎身呢。”
“嗯,还真是痴情。”
“哎,这年头,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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