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
若是掀开这位“张老兄”的礼帽,但看上半张脸,刘琛一定能认得出,这人是林志。
他化了妆,遮住了身体,两个腮帮子里各塞了棉花,改变脸型,也压低放缓了自己的嗓音,让自己听着更年长。
如今的他,除了林逸和林茂全,没有任何人能认出来。
半个小时后,刘琛跟在一个人身后,来到了庄园不远处。
树木繁茂,丛林掩映,若不在意,还真难想到这么个地方。
“大哥!地方我已经给您带到了,这事我根本没参与,您就饶了我吧。”
那个人遍体鳞伤,嘴角流着血,但他根本不敢去擦,就像条流浪狗,乞求着刘琛饶他一命。
他已经被吓破了胆,此时此刻唯一的渴望,就是活着。
只要能活下去,他绝对找个正经生意,从头开始。
刘琛看着茂林后露出的庄园屋顶,点了点头,取出随身带着的剃刀。
那人看到展开的银白色刀芒,整个人止不住的颤抖,抱头蹲在地上,啜泣着:“大哥饶命啊!我就是个小喽啰,根本没掺和这事!您大人有大量,饶——”
话没说完,两眼一黑,后脑勺被一股巨力击打,直接丧失了意识。
把昏过去的那人扔到一旁的树林藏好,刘琛继续朝庄园内走去。
刘琛杀过很多人,但从不嗜杀,这人是他随便找兄弟帮的小弟,确实与此事无关,所以他不会杀他,只会把他打晕,免得碍事。
但这所庄园内的所有人,就不会有这样的好下场了。
世上有很多种杀手,有人喜欢制造意外,隐藏动手的痕迹,有人喜欢用枪,超视距击杀,有人喜欢用炸药,轰轰烈烈。
五花八门,流派无数。
这其中,就有一种,出手前后无影无踪,如鬼魅一样。
因为他们信奉一点:只要把所有相关的人都杀死,那就是完美的潜行和暗杀。
借着树木的掩护,刘琛攀上一棵高枝,探查清楚所有外围的岗哨位置。
普通的帮派,没受过训练,所有人都随便站着,甚至还有人聚在角落打牌。
没有巡逻,没有布防,没有暗哨,没有和庄园内的人定时接头,大量的视觉死角。
于刘琛而言,要绕过所有人到庄园门口,简直如过马路一样简单。
便如此时此刻,他从高枝上轻跃到另一个枝头,又高速落下,刹那出现在庄园死角的一个喽啰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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