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下来。摔断了腿,一个人在荒野流浪,但运气很不错。在天黑之前,有一队游骑兵找到了我,我还记得,三个蓝毛荣恩,两个灰毛威尔吉,她们骑着巨鼠,把我带回了老乡人号。「
卡辛姆面露回味的神情:「然后,我就在老乡人号住了下来。这里虽然混乱,坏人也不少,并且济贫院里面也有虐待事件,但总言而之,没有比这更好的生存环境了。我活了下来,还活的有滋有味,长大后成为了密侦…」
「长大后?」
格温的表情像是被人大了一拳。「当年我大概是八岁吧。」「八岁!?」
格温吸了一口气,眼神有点呆滞。
「嗯。大概八岁。」卡辛姆轻轻伸手拉下了领口,对格温露出了锁骨。
在白皙的肌肤上面,有一道淡的,依稀能够看出来是乌托邦数字‘八,的符号在上面。
卡辛姆重新拉起衣服。
「他们会在预定售出的商品上面,写下年龄、身高…这些讯息。不过由于我当时已经是个美人胚子,过多的伤痕会影响到商品价值,所以只有年龄数字了,连编号都没有给我刻上去。身体上也没有产出地和培训基地…哈哈哈…」她算是得意?或者说表现出来有点得意的笑了下,「长的漂亮还是有点好处,我当时可是最高级的商品呢。」
「..」由于过于沉重。
格温已经开始后悔挑起这个话题了。
「你呢?你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时候?」卡辛姆低着头洗碗。
「我的话。」
格温的回忆被拉进到了一个特殊的年代。他想要糊弄过去。但是又没有。
「说起来,我和你确实有着一丝缘分的存在。你第一次杀人是有目的的,而我第一次动杀手,也是有目的的、似乎冲动性的犯罪不存在于你我二人之间,我的故事则比较简单。我曾经是一个崇尚着侠义精神的人,行侠仗义,游走于江湖,这是我的梦想。」
「江湖是什么?」卡辛姆问,她将热水开到最大,热气腾腾、高温再加上洗碗液,一下子就可以将碗盘弄得闪闪发亮。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格温给出经典回答。
卡辛姆挑挑眉,似懂非懂:「所以,你小时候有着做个好人这样奢侈的想法?不得不说,你我虽然有些许缘分,但家庭也有些许差距。」
是的。
一个地球人,只要生的不算太糟,没有去和非洲暴君与南美独裁者们打招呼的话,那基本和乌托邦人的家庭差距可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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