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也离开了自己的家,就应该夹着尾巴做人。所以就收了性子,有时候遇到一些让人气愤的事情,我也忍了。譬如说,街上的个别混混儿(也是学生)找到我,让我给他买包烟之类的事情,我也就做了。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啊。忍了忍了……这怎么可能呢!
有一天晚上,我终于找到了机会,等着混混儿其中的一个晚上上完夜自习走出校门,我就在旁边一个箭步上前,从后面撩起他的衣服套在他的头上!迅速拉到暗处,拳打脚踢一阵!估计打得差不多了,一溜烟溜之乎也!
等那个被打的人反应过来,我早没影儿了!
也就是这样收拾了几个之后,校园开始传说有人专门收拾街上的学生的事情。
学校也加强了巡逻,甚至校长在大会上也讲了大家要注意安全之类的话,可是我听到的私下里的议论却是“活该”的话。能够在人群中,不声不响地做个英雄,不能不说是个让人心里美滋滋的事情。
于是我就在初中的校园里,默默无闻地做了近三年的绿林好汉。直到快毕业了,我曾经收拾过的好几个小子成了我的死党之后,我一个不小心,把秘密给捅出来了。
那天我对其中一个说:“哥们我,曾经把你脑袋蒙着,揍过。”
“啊?……”我至今记得他惊讶地下巴快要掉了的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