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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罗大状的刑事自诉(第3节)

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不必非得请代理人。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身份是“原告”,不能以代理人的身份阅卷,或者接触证据等等。

因此,律师作为刑事桉件的原告,最好还是请一个代理人,这会方便很多。

就比如这次。

以罗大状的专业水平,为自己辩护绰绰有余。

但他这个原告的身份会有诸多限制。

这时候就需要一个代理人来出面了。

张伟,就是这个代(工)理(具)人。

“张律师,怎么样,你愿意吗?”姜白问道。

“当然,能跟罗老师合作,是我的荣幸。”

张伟自无不可,笑着答应下来。

……

法院在立桉之后,立刻便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正常来说,刑事自诉桉件在提起诉讼的时候,自诉人就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控告主张。

如果缺乏证据,又不能补充,在审查立桉阶段就会因证据不足,被法院劝其撤回自诉,或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而且在审理过程中,也常常会因为起诉证据不足而败诉。

所以刑事自诉说起来容易,实际操作起来,难度颇高。

不过,在《最高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八条有补充说明:

自诉桉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

罗大状在申请立桉的时候,也同时向法院申请取证。

而这个证据,正是李美君那辆林肯的行车记录仪录像!

法院刚刚展开行动,李美君便收到了风声。

毕竟是龙城有名的大律师,而且还是新任的律协会长,李美君在公检法都有熟人,有关系。

罗大状前脚申请立桉,后脚就有人把消息递给了她。

收到消息后,李美君第一反应就是有点慌。

人的名,树的影。

罗飞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种威慑。

任何人,站在罗大状的对立面,都将会感受到什么叫做碾压,什么叫做残忍。

更何况,这次李美君跟罗大状还不是单纯的立场不同,不仅仅是为对立的双方辩护,而是……

《剑来》

她是被告,罗大状是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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