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是注定收不回来的,后一部分是如今征收成本极大、容易继续激起民心不稳,或是征收的依据已经不存在的。与其枉做恶人,不如顺势废止,以示新政气象。
至于废除后出现的更大缺口,就用第二把火来弥补。可顺势重申厘金之法的重要性,并且加大征收比例,当初先帝初定此法时,为免天下商贾、豪绅反抗,最初只定了每过一省,百取其一的税率。
此后四年间,因战事吃紧,各省多有调整,或加到百取其二、其三的,极个别省份极个别年份,有高至百取起五的,也就是五厘。臣以为,这次可以顺势趁机加到‘每过一省,收取货值一成’的商税。
自崇祯十四年起,当时百取其一、二,南方各省可年获银约二百万两,此后各省自行增税,此部分钱款,每年可至四五百万不等。
如今直接加到一成,臣预估至少可在一千五万两以上,如果跨省、出海商贸没有明显减少的话,甚至可以达到两千万两,几乎达到先帝所设三饷总和的七八成,或超过其中两饷的总额,足以养兵练兵、扩军备战。”
朱树人洋洋洒洒,把他的总体设想和盘托出。他这些做法,有些也是历史同期、福王政权在史可法操弄下,原本就会做的。
新皇帝新监国上来,也不好直接搜刮,总要先显示仁慈、减免赋税。
历史上,史可法就用了让福王把北方那些本来就沦陷的地方的税给免了的办法,来作秀。朱树人现在的作秀,好歹比史可法历史上用的更加人性化,也更加隐蔽,是实打实给穷苦百姓让了点利的,毕竟三饷是真的要废止的。
辽地如今都不在朝廷手上了,连河北山东都没了,那些地方目前也不需要朝廷守,还要什么“辽饷”?就算要为先帝报仇、北伐中原,所需的钱也得另外立一个名目,旧的不合时宜的就该废止。
而新需要的钱财,显然就要继续扩大商业税来完成。
厘金已经实施了好几年了,但此前再怎么加,也没突破百分之三、百分之五这些线,毕竟你收个三厘五厘,名份上也还是厘金。如果直接收到一分,那就是质变了,原来的名字都不好意思用了,岂不是得改叫“分金”?
增加商业税,反抗肯定会有,南方东林豪绅也不想自己的生意被盘剥。但只要沉家带头纳税,缴最大的那部分,再把郑家拉上,给郑家许诺一点政治地位,其他各省小商人,就可以借口特殊时期,以武力威逼了。
商人们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多收厘金以救国,他们只是怕被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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