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还是喜欢乔治这个名字,以后就叫你乔治。”金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
本,现在叫乔治,神色复杂的看了刚刚被自己射杀的两个同伴,其中一个,就叫乔治。
不过,鼻孔朝天的子爵大人这辈子都不会知道这件事了。乔治就乔治,改个姓名总比没有性命了强。
现在这个活着的乔治想。
“啧啧啧,这个贱货还真的是挺精明的。”金走到那两个人遇袭之处,发现他们竟然识破了两道隐藏在草丛中的绊线陷阱,而真正把他们俩炸的生不如死的那个陷阱,竟然根本就没有挂在地面上,而是用一个细小的在如此阴暗的丛林中根本无法可见的细铁丝弯成的小钩子,以一根细线悬挂在树梢!
只要有人经过,哪怕看到,也会下意识的以为那是一根蜘蛛丝而已,注意力只会放在脚下的那根绊线上!
而等他们中招了,只需要轻轻一个剐蹭,树梢上那个手雷便会直接掉落,在半空中直接引爆,杀伤力堪比一颗旧时代的步兵榴弹!
“雕虫小技!呸!”金如是说,饶是如此,原本对苏微一点也不放在眼里的他,眼神中也多了一丝凝重。
“把我的大枪拿来。”金扫视了一下四周,轻声说,声音很轻,只能堪堪听到。
这里的活人除了他之外,只有乔治一个了。
“轻一点。”金说。乔治大气都不喘一口的把一杆通体乌黑的
“大枪”递了过来。虽然他认为这个所谓的
“大枪”和他自己用的标准狙击能量枪有什么
“大小”上的区别,但是他十分识相的把这个疑问烂在了肚子里。一枪在手,天下我有。
金轻轻打开保险,轻轻拉开枪栓,把一颗黄橙橙的
“子弹”填了进去,又调到了一个乔治根本就没有见过的档位上。这一连串的操作让乔治彻底搞不懂了,旧时代的那种后发连射的火药子弹,初速度最大也不会超过10倍声速,以现在的眼光看,简直就是垃圾。
这杆枪虽然乔治不认识,但是这个枪托上面那个标记他知道,这是大名鼎鼎的原联邦第一枪械生产商:拉玛公司。
拉玛公司生产的枪械既然都到了战场上了,怎么可能是那种需要填装
“子弹”的淘汰货?而且,直到这时,乔治才发现这杆枪与他自己用的有什么不同——这杆枪的枪管,比他的要长了一点点。
这一点点是正好用肉眼能够分辨出来,而不仔细看又极其容易忽略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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