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只是住在村子边缘被父母抛弃的孤儿。靠着砍柴和到山里采集松茸和松果之类的山货维生。
瘦得好似干柴般的身体此时仿佛凭空填多了一层皮肉,让人顺眼很多。
晦暗发黄且粗糙的皮肤,则变得光滑细腻,颜色提亮了很多,变成如羊脂般的莹润色泽。
但最大的不同还是气质,他身上自有一份自信和从容,即使面对兰迪斯这位莱艮芬德家族第一顺位继承人,也仍是平淡自然。
就好像两人的关系是对等的,而不是一个平民毛头小子和一位贵族少爷。这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要知道他只是一名住在山里的贫民野小子。
就算是自己家长子克里,在见到自己外公的时候,也只敢低着头,连正眼都不敢和那位老爷子对视。
而露丝的父亲,不过是在城里一位贵族家中做管家,身上的那股威严都是长年管理仆人们的时候养成的。根本没法和兰迪斯这种从小就是贵族出身长大的人物相比。
“你骨头断了那么多根,这还不到一个月,就说好得差不多了?”兰迪斯有些诧异,转头看了眼芙萝雅,目光停留在芙萝雅腰间的草元素神之眼上。
如果芙萝雅肯用元素力量治疗提米,的确是可以短时间内使他康复。可自己记得上次见面时她明明还在让提米喝药,要用元素力量早就用了,没必要那么麻烦还安排吃药治疗。
芙萝雅果断摇了摇头,目光落向少年,表示这都是提米自己自愈的结果。
“你不信?那也没办法。总不能咱俩现在就比划比划吧?”徐赟半开玩笑说道。
“其实倒也可以,反正时间还早,稍微耽误一会儿也无妨。”兰迪斯微笑着拍了拍腰间的长剑,漂亮的剑柄末端雕刻着一只鹰头。
“我投降,自己有多少本事我还是有数的。真要比的话,不如我们玩七圣召唤吧?”徐赟举起双手做投降状。
“这的确是个不错的提议,但是我们今天还有正事,七圣召唤只能留到下次了。”
说着话,兰迪斯领头,众人随他进入了芙萝雅那座木楼傍边的另一座木楼。
“派人抱些柴来,我们在这休息一下,中午前就会离开。楼里有打扫吧?”他随口问了跟在后面的驻地长官。
“有的。这该死的天气真冷,必须快点把火生起来。”驻地长官满脸挂笑的接话。
这是一名坡有些肥胖的中年男人,除了全套皮甲,外面还罩了层锁链甲,在最外层则是一件暗红色的徽章罩衫,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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