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脾气相投,又都是爱酒之人,还不会轻看老哥俩,一来二去,三人就成了酒友。
不管有酒还是没酒,王使君常常会拎着一两个荤菜来酒肆中“打平伙”。
关二和张三晓不得王使君当的是什么官,而对方平日里也很少说起自己在哪个衙署上差。
三个身份悬殊的人,只是一边饮酒一边骂一骂家中不争气的几个竖子,再抱怨抱怨脾气古怪的拙荆。
大约十日之前,是王使君最后一次来酒肆,那一日,他将一个盖有印泥的传信筒交给老哥俩,让他们替自己保管。
“两位兄长,此物是愚弟一件要紧的东西,不宜放在身上,希望帮我保管一段时间,若是我一连十日不来饮酒,也不来取回此物,那么就求二位兄长帮我把此物交给县官。”
这就是王献留下的后手。
没想到,霍山下手太快,王献根本没机会亮出这后手来保自己一条命——动手太快太利落,有时候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可能,王献在将此事交代给关二和张三的时候,自己也没有意识到是在嘱托后事了吧。
当时三人正喝得酒酣耳热,关二和张三也没有多想,当即就拍着胸脯答应了下来。
关二借着酒劲儿,还一个劲儿地说自己和县官有多熟络,甚至大言不惭地说县官给自己倒过酒,他们也替县官出过头。
原以为,这件事情,本来应该轻轻揭过,成为酒友之间的一段酒话:过几日,王使君再来将传信筒取走,此事就了了。
没成想,这王使君一连十日就真的再也没有来过酒肆。
……
今日午后,咸亨酒肆买完酒之后,关二就按照记忆,到戚里去寻找王献的宅院,想将东西还回去。
没想到不去不要紧,去了之后,差点被吓得魂飞魄散。
原来,这王使君的全家都被游侠所杀,宅院也被烧成了一片白地。
关二不敢多停留片刻,连忙带着传信筒又回来了。
回到酒肆关门落闸,老哥俩就将那些毛手毛脚的昌邑少年赶走了。
他们对案而坐,而案上放着的就是那个催命符一样的传信筒。
咸亨酒肆并不在闹市区,反而开在了北城郭一个相对僻静的地方。
因为人人都知道午时之前酒就会卖完,所以午后一般就不会有人来了。
此刻,并不宽敞的酒肆里空无一人,除了若有若无的酒香之外,再也没有任何旁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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