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于陆时口中的“不值钱的假文物”。
而陆时用进行回报,也是“不值钱的假文物”。
所以,两人其实是文人雅士的交流。
价值几何,全看主观。
学生议论纷纷,
“感觉还是收受了财物吧?”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应该不算。因为是不值钱的东西,起诉的话,案值怎么算?”
“你们学法律的,纸上谈兵!”
“文学院,幼稚鬼!”
……
两边又开始了。
陆时头疼得摆摆手,
“行了,都安静。”
学生们不在叽叽歪歪。
陆时叹了口气,
“我本不想解释,但你们这么吵闹,又不动手真打,弄得演讲没法继续,所以我才说的。其实,高更先生用他的画作换走了毕加索先生的画,属于艺术交流。只是,那幅画暂存在博物馆罢了。”
他看没人反驳,便又道:“而《月亮与六便士》,确实是我受高更先生打动,结合其经历所创作的。固然要赚钱,但也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这话说得十分真诚,
文学院的学生终于被说服了。
结果,反倒是另一拨人对提问环节意犹未尽,
有个学法律的学生问:“陆教授,刚才那个文物的例子,是你临时想到的吗?”
陆时摆摆手,
“哪用临时想?这手段很常见,一点儿也不高级。在中国古代,经常有高官作水墨画,想投到他门下的人便投石问路,花银子买其水墨画当投名状。这种行为还有一个专有名词,叫‘雅贿’。”
学生们啧啧称奇。
詹姆斯在下面也听得十分震惊,
那句“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让他见识到了中华文化的厚重。
没想到的是,中华文化连人情世故都遥遥领先,
欧洲人玩的都是人家玩剩下的。
那个学生继续问:“我想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刚才的问题。陆教授,如果你带着文物跑去回收,发现对方只给你100英镑,你觉得不值得,选择不交易了。这算不算犯罪中止?”
陆时:???
“你等等!我怎么就犯罪了?怎么又中止了?”
学生摸摸后脑勺,
“打个比方,你别代入。”
陆时多少有些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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