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最美味的食物了。
撕了一大块面包。还好。很纯粹。里面没有加木糠。还搭配了两块黄油。
黄油需要压扁了,然后抹开。工具是没有的。自己想办法。要么用手,要么用嘴。只有德国人才有刀叉。
一句话,这里是战场。不是后方。能保证你吃饱就不错了。
等到小胡子打进来,连吃饱都成问题的了。没有红肠,没有罗宋汤,只有加了木糠的黑面包。
“张!”
安德洛夫来了。
也端着一个打托盘。提着一个大铝罐。
很像是后世的那种胖嘟嘟的电水壶。水煮开以后,会发出呜呜呜声音那种。
不用问,里面绝对是装满了高烈度的白酒。
他们管这个叫伏特加。
一般都在55度以上的。
“张,我给你带了我的私人珍藏品。”
“其实不用……”
张庸勉强挤出一丝丝的笑容。
大哥,我们喝点别的。比如说可乐什么的。果汁也行。
“还有,你看这个。”
安德洛夫又搬出一大块冰冻的干肉。
还有一条冰冻的干鱼。
张庸:……
惨了。
要做贝爷了。
这些毛熊的美味,自己真的吃不惯啊!
后世在蚪音上可以看到,一些毛熊生吃白肉、啃酸黄瓜、直接切冻鱼片,然后送酒。
那个美味……
欣赏不来。
没想到,自己现在也要被考验了。
想死……
想去杀日寇。
或者是被日寇杀了算了。
“来!”
安德洛夫热情的动手。
将装罗宋汤的搪瓷碗拿过来。然后倒满酒。
这边的餐具也有很多是搪瓷的。毕竟超级坚固,超级耐用。怎么摔都摔不坏。
传说中的一碗传三代,人走碗还在。最适合军队使用。
国军里面很多餐具也是搪瓷的。
张庸:……
算了,干喝酒吧!
系统不是给了自己超级外挂吗?
上!
干死算球!
端起搪瓷碗,一饮而尽。
咦?
好像没事。
就和喝白开水一样。
甚至有点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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