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楼 > 历史小说 > 拯救大明朝:我能与崇祯交换身体TXT下载 > 拯救大明朝:我能与崇祯交换身体最新章节列表 > 第28章 福王被烹,崇祯遇刺!(第1节)

拯救大明朝:我能与崇祯交换身体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作者:炖烂的肉汤  加入书架  拯救大明朝:我能与崇祯交换身体炖烂的肉汤  拯救大明朝:我能与崇祯交换身体全文阅读
拯救大明朝:我能与崇祯交换身体最新章节第32章 后记2(24-06-27)    第31章 后记1——崇祯赴考。(24-06-27)    第30章 终章!(24-06-27)    

第28章 福王被烹,崇祯遇刺!(第1节)

而在大明朝堂,则是发生了一件大事。

陈演被大明皇帝赐死了,这个崇祯的头号宠臣,原本以为可以安枕无忧的家伙,被斩首示众了。

陈演才能平庸,为人刻薄。

厌恶副都御史房可壮、河南道张煊不受他控制,借着推举阁臣的时候向崇祯帝进献谗言,房可壮等六人被贬职。

在陈演的诋毁下,王应熊被诏回京,不久放还。

朱常淦之前压着没有放出来,趁着刑罚改革的时机,让锦衣卫堆砌明正典刑。

你们不是喜欢祖制吗?

那就让你们感受祖制的威力,朱常淦推行明初洪武皇帝对官吏犯罪实行“重罪加重原则。”

“重惩贪吏”,并敕令刑部,官吏受赃,连同行贿者一并处罚,“徙其家于边”。

除了四赃,即监守自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坐赃。

明初时,《明律·刑律》专设受赃之门,内有“官吏受财“、“坐赃致罪“、“事后受财“、“有事以财请求“、“在官求索借贷人财物“、“家人求索“、风宪官吏受赃、私受公侯财物、“克留盗赃“等详细律条。

这些在大明中后期已经几近被废除的刑法,再次被朱常淦推了出来。

除此之外,朱常淦还加入了“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客观性违法受罪体系。

朝中百官无不惊骇。

一下朝,这些文官、武将围堵在孙承宗的府邸之外。

孙承宗作为大明朝的首辅,作为三朝元老,他怎么可能不明白众人的打算,“回吧,你们能做的我能做的,都很有限,此一时彼一时,陛下已经不是当初继位时的陛下。”

“洪武爷当初我们文官也不是这样,不要以为手里握着的就一定是自己的,不是吗?”

说完,便让管家关上了大门。

不仅如此,孙承宗还勒令自己的子侄不准参与此事。

他儿子孙铨不解质问孙承宗,“父亲,难道您就眼睁睁地看着大明朝廷再次落入拨皮实草的酷刑深渊之中?您作为首辅,为何就不能争取一下?”

孙承宗叹了一口气,“伱爹我在朝中四十年,你知道的我都知道,你不知道的,我也知道。”

“皇帝刚登基的时候,我们文官怎么折腾都无所谓,因为皇帝离不开文官,大明朝离不开文官。”

“为官四十年,你爹我不是没有骂过皇帝,不是没有死谏过,但归根结底,皇帝要靠我,靠我用的人去攒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