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你『厉害』得多。」
「所以这种推断并不是特别有说服力。」
林思之放下茶杯:「这句话看起来没头没尾,除了『讨论隐秘话题』之外,还有另一种可能。
「那就是A在说这句话时,搭配着某种额外的动作,这个动作本身已经蕴藏着足够的信息,所以在他说话时就自然省略了这部分。
「比如,A在向B展示自己的手表,或者手机上的计时器。」
林思之抬起左手,向两人做了一个展示手机的动作,而後用右手指了指自己手上并不存在的手机。
「47分钟,比你健康得多。」
「这样说的话,就合理了。」
白芷兰若有所思:「嗯,有道理!你刚才的动作不自觉地带上了某种自豪或者炫耀的意味,所以这句话的原主人A应该也会带着这样的心态。
「所以47分钟也可能是手机上的某个记录。
「是什麽记录呢?」
唐青认真思考片刻:「如果以常见的运动项目而言,其实无非有这麽几种:「跟练的燃脂健身操,特定计划的力量训练,有氧运动比如游泳跑步,又或者特定的羽毛球或其他球类。
「但47分钟是个非常明确的数字。
「如果是燃脂健身操之类的训练,应该是固定的时间,而力量训练也不会比时间,而是会比重量。
「所以,只有一种情况:固定路程的有氧训练。
「只有这种训练,比的是完成的时间,所以才会出现47分钟这样确定的时间。」
林思之和白芷兰先後给出答案。
「10公里跑。」
「一万米跑步。」
白芷兰解释道:「这毕竟是模仿犯给出的第一条信息,应该不至於设置太多的干扰项。
「如果以一般情况考虑,相较於游泳或者骑行,跑步明显是一般人参与更多的运动,而47分钟差不多是跑一万米所需要的时间。」
唐青补充道:「游泳和骑行是不符合的。
「因为这类运动一般会有固定的档位,比如跑步,一般是100米、400米、1千米、3千米、5千米、一万米这样的档位。
「跑一个8500米,然後强调自己跑了47分钟,不太符合一般的习惯。
「对於游泳来说,47分钟这个时间太长了,一般的业余爱好者不太可能连续游这麽长时间。而且5公里有些太快,10公里又有些太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