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玉机关所属,任何人不得移动,如敢故违,按军法处治”。接着强行搬走。
2.华中振兴公司(中支那振兴株式会社)
民国27年,设于乍浦路文监师路(今塘沽路)口。首任总裁儿玉谦次。下辖15个子公司和2个组合,均为八一三事变后以一业一子公司成立的国策会社(公司),大多设在区境,是日本统制中国产业,实行“以战养战”的机构。以日本法人来控制中国法人,采取“军事管制”、“委托经营”、“中日合办”、“租赁”、“收买”等形式使日本强占中国企业合法化。
3.日本兴亚院华中联络部
民国28年,设于北四川路底汉璧礼男童公学(今复兴中学)内,是直属日本内阁对华殖民机构兴亚院的派出机构,对上海和华中的主要产业和所有重要物资的生产、出售和使用实行严厉的统制。未经其批准,不得变更或移动。也兼搞情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