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等全部进行技术处理,从而形成最高端的法律威慑力。行政处罚法将行政责任、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等统一进行定量分析和技术处理,其中的罚款额度是典型的技术物权法。
理论上,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禁止类法律法规,应当是强制性程度最高、密集性最集中的技术物权法,并且是最典型的“科学技术物权法”,而实际应用中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没有达到应有的强制性高度。
二是强制性程度高、密集性集中的技术物权法。
最典型的代表作是自然资源配置法、特定不动产归属法、国有财产保护五大禁止范围之量化法。矿藏、水流、海域、城乡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无线电频谱、国防资产、铁路、公路、电力设施、油气管道等设施、文物、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国家机关支配和控制的财产、国有企事业单位管领和支配的财产等,集体支配的主要资源与财产等,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来确定不动产所有权以及利用权、作用权、使用权归属。无线电频谱物权法,需要结合现代高新尖科学技术来保护专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权。
其中,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是最典型的技术物权法。
三是其他强制性或密集性的技术物权法。
最典型的代表作是寓于不动产管理法之不动产登记法,其物权化方针是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并把这种强制性或密集性的技术物权法传递到普通物权法和担保物权法中去,形成联合技术物权法。
2.所有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
是在制度、普通、担保等各种物权法中应用最广泛的技术物权法。其物权化方针是所有权保护主义和所有权中心论。因为只有所有权是自物权、龙头物权、最活跃和最有魅力的明星级物权,故其技术物权法也有同样的物权地位与作用。
一是制度物权法分布在所有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
这种技术物权法属于混合或综合技术物权法,部分地复制了所有制关系法中存续的技术物权法,关于技术物权法强制性或密集性的程度,原则上应当达成一致。总体上,是所有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中强制性或密集性的程度最高的一类技术物权法。
由于所有制关系法是统帅、指导所有权关系法的特种法,故所有权关系法中难以避免地融入一些所有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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