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楼 > 网游小说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TXT下载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列表 > 第60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6-1(第2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作者:丝园  加入书架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丝园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全文阅读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第103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5(20-02-28)    第103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1(20-02-28)    第103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0(20-02-28)    

第60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6-1(第2节)

振振有词,在物权法立法中以铁腕整治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巧立名目乱收费和收高费的种种不良行为、歪风邪气。

应当指出的是,2002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基本上降低了当事人的负担。但是,该通知中却留下了一个“放权”的尾巴:“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统一规范为按宗定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

在地方保护主义、部门收费主义利益驱动下,各个地方的收费标准五花八门。如有的地方的土政策,对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建筑面积分为100平方米以下、101至500平方米、501至1500平方米、1501至3000平方米、3001至10000平方米和10001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收费100元、200元、300元、400元、600元、800元几个档次。住房以外其他房屋他项权利(包括所有权、典权)登记费比照上述规定执行。确切地说,这些六个档次的收费标准并不高,但仍然是相当乱,而且地区之间相比更乱。物权法规定“具体收费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为由中央放权到集权、统一全国的收费标准奠定了法律原则,遏制了乱收费甚至于收高费的土政策,向公开公平公正迈进了一大步。以上两段资料,根据全国****会法工委民法室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的资料改编。

二、相关事项

登记费用是个基本概念,应当实行登记收费权利人统一、登记收费类型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等“三统一”原则。从其主要内容上包括以下几点:

1.统一登记收费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收费权利人,指县级以上土地(含建设用地、宅基地、耕地、草地、林地、滩涂、山地、荒地、未利用地)、矿产矿地、海域、房屋(含建筑物)等不动产登记机构,他们各自有权依法收取登记费用。

其中,合署办公登记与收费的,由新成立的登记机构有权统一登记与收费,原登记机构不再有权收费。如房屋登记机构与土地使用权登记机构合署办公登记与收费的,由新成立的房屋登记机构行使统一登记与收费的权利。

2.统一登记收费类型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收费类型,包括土地(含建设用地、宅基地、耕地、草地、林地、滩涂、山地、荒地、未利用地)、矿产矿地、海域、房屋(含建筑物)等所有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