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及如何促使权利人的物权趋于圆满状态等问题的解答。甄别与确认物与物权,可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由简单及复杂、由现象到本质地层层抽丝剥茧,直到完成任务时为止。
其中,对世物与非对世物、对世物权与非对世物权的确认,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关于对世物与非对世物的确认:(1)如果所争议之物,即是完全非对世物,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不可索取与拥有之物,那么,争议与确认都是毫无意义的,均可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定为零物权;(2)如果所争议之物,即单方面非对世物,相当于对特定人之物,是一方当事人拥有甚至于专有之物,对于另一方当事人都是不可索取与拥有之物,那么,争议是毫无意义的,对于权利人来说确认是必要的。
除此之外,对于有形物的确认,需从物理上来进行感性与理性的认识;对于无形物的确认,需从物理上和化学上、力学上或者生态环境学上来进行感性与理性的认识。
同理,关于对世物权与非对世物权的确认:(1)如果所争议之物权,即完全非对世物权,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不可索取与拥有之物权,那么,争议与确认都是毫无意义的;(2)如果所争议之物权,即单方面非对世物权,相当于对特定人之物权,是一方当事人拥有甚至于专有之物权,对于另一方当事人都是不可索取与拥有之物权,那么,争议是毫无意义的,对于权利人来说确认是必要的。
除此之外,对于有形物权的确认,先需从物理上来进行感性与理性的认识,后需从物权法理上进行综合性研究鉴定;对于无形物的确认,先需从物理上和化学上、力学上或者生态环境学上来进行感性与理性的认识,后需从物权法理和专门法学上进行综合性研究鉴定。
所谓物权确认请求权,是建立在优先权甚至于独占权或者排他权基础上的认识论请求权。首先是要区分什么是对世物、对世物权和非对世物、非对世物权;其次是从对世物、对世物权中划分出有物权与无物权、大物权与小物权、加物权与减物权、正物权与负物权,以及自主物权、他主物权、共有物权或者公有物权与零物权,以及法定物权与意定物权、积极物权与消极物权中区分物权;最后,是选择合适的物权保护的途径来行使物权确认请求权。
2.法锁型
法锁型物权确认请求权,指有债务关系的物权确认请求权,有普通债或者担保债的负担,且没有解除法锁,表现形式是有债务关系负担的单相的或者双相的、多相的物权确认请求权。其主要特征是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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