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所有权;(3)一是无信托的所有权,二是普通信托的所有权,三是制度信托的所有权;(4)一是自由交换的所有权,二是限制交换的所有权,三是禁止交换的所有权;(5)一是有经济价值的所有权,二是有物权价值的所有权,三是有经济价值和物权价值的所有权。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如果说按照四分法简单划分:一是有先取特权的所有权,二是有特别排他权的所有权,三是有特别追击权的所有权,四是无特权的一般所有权。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如果说按照五分法简单划分:(1)一是成文法的所有权,二是习惯法的所有权,三是道德法的所有权,四是自然法的所有权,五是逻辑法的所有权;(2)一是公益性所有权,二是共益性所有权,三是自益性所有权,四是他益性所有权,五是无功利性所有权;(3)一是全民的所有权,二是集体的所有权,三是集合的所有权,四是私人的所有权,五是其他人的所有权。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除了“两分法”至“五分法”的几种简单划分以外,还有大量的N分法的划分。
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既是有关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总和”,也有有关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个案”;动态的所有权容易发生法律关系,静态的所有权不一定发生法律关系。所有人对其所有物依法享有的权利,只能说是合法的权利,并不一定排除在合法合理的条件下取得意定的权利。
以下用其他方法对所有权作简要的归纳。
第一部分:从所有权主体上划分所有权
一、从一维排他进行的主体划分(所有权人=1)
按所有制划分:
1.国家的所有权人;2.集体的所有权人;3.私人的所有权人;4.其他人的所有权人。
按身份划分:
1.由不同身份地位确定的所有权人;2.不论身份地位确定的所有权人。
按财产权划分:
1.由债权法确定的所有权人;2.由物权法确定的所有权人;3.由制度物权法确定的所有权人。
按法律划分:
1.由成文法确定的所有权人;2.由习惯法确定的所有权人;3.由道德法确定的所有权人。
或者
1.由民法、物权法等普通法确定的所有权人;2.由宪法、行政法等特别法确定的所有权人。
二、从多维排他进行的主体划分(所有权人=1)
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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