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沾、利益管控的总管家。
国家是整合自然资源、继受资源、产业资源的最大载体,又是公共利益、社会福利、产品分配的最大主持人。搞活国民经济,集中主要资源,做大公共品的蛋糕,其目的是为了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着的物质文化需要,并消除各种经济危机、社会隐患。由于现阶段不可能由社会全体成员直接占有社会生产资料,单个社会成员也不能代表全体社会成员支配生产资料,因此,必须通过一个社会中心来实现对全民生产资料的支配。在国家依然存在的情况下,这个社会中心只能是国家,别无选择。
总之,国家法人以马克思主义为灵魂,以宪法为指针,以法律为准绳,以科学发展观为工具,以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新起点,统揽全局,统筹兼顾,将一碗水端平。
国家法人的特征,是对应于国家主体特殊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及其他使命而存续的,区别于任何组织和个人的特征。
二、基本特征
1.是代表全国全民族利益的共同体
国家法人是代表全国全民族利益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不仅仅是为了给政府、给国有企业谋利益,而是为了给予全国各民族人民大众谋利益。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表现为国家所有权,有其客观必然性。公有制的建立使社会主义国家能够照顾、平衡全体人民的利益,增加国防开支和公众福利事业,防止两极分化和扩大三大差别。在发挥公有制优越性的同时,发挥国有制经济的领导力量,带动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跟班前进,实现共存共荣。历史经验教训证明,片面发展单一经济,对于繁荣市场、繁荣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是不利的。片面强调发展私有制经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不能调和,问题更加严重。这一切被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所证实,为资本主义几百年的历史所证实。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金融、产业危机是不治之症。近百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发展公有制经济才能稳定、发展中国。
国家法人是一部超大型政治机器,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使命是无所不包的,是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全天候地履行这些“政治合同”。对外要反对政治侵略、经济侵略、文化侵略、军事侵略、领土侵略和其他各种侵略,御敌于国门之外;对内要不停步进行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军事建设、福利建设和其他各种建设,要解决全社会的各种矛盾,解决各种财产、物权纠纷;正确处理好国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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