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在此区域内从事渔业或者矿业,需向会员国交费。当然,内陆国如果是会员国,同样地需向会员国交费。
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对于超过200海里的大陆架,开采到的石油和实物要提成按比例分配给海洋公约的成员国,分配时要特别考虑到照顾发展中国家。按公约规定,矿物开采5年以后,从第6年开始应缴付产量或产值的1%,以后每年增加1%,到第12年增加到7%,12年后以后一直是7%。
公海,依据海洋法公约第86条第1款规定:“公海指不包括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的全部海域。”对照此公约,各国从公海中获得的海域权利,是相对平等的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
如果说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是最消极、最保守的一类绝对的、完全排他国性的所有权,那么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恰恰相反。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是最积极、最开放的一类相对的、不完全排他性的高端用益物权。
□两类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和两类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图表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共25万字,包括1个序言,正文17部分,共320条,另有9个附件和4个决议。在确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和物权制度方面,如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群岛水域、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这些海域可以分为国家管辖海域和国际海域。国家管辖海域约占海洋总面积的35。8%,为1。3亿平方公里,包括内水、领海、毗连区、群岛水域、大陆架。国家际海域为2。3亿平方公里,包括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所有这些,充分说明了关于国家海域的各种物权关系是最复杂的。研读起来很费工夫。
综上所述,在海洋法框架协定下,形成了两类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和两类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为了便于了解,用一简表表示。
两类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和两类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简表
权属权能类别主体客体限制自由
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占有权
使用权
收益权
处分权A类国家领海、领海毗连区、内水、群岛与领水?领土主权可不分权较自由
B类国家大陆架?管辖权可分权较不自由
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占有权
使用权
收益权
A类国家大陆架?他物权受主权国限制较不自由
B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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