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故,尽快回归到马克思倡导的土地国有化的正确轨道上来继续前进。
二、一般分析
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由之路,无数历史经验证明这是一条完全正确的道路。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制度的建立,是基于以下物权价值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而确定。
第一,基于国家的地位与社会责任而确定。
国家承载保护国家领土主权的重大责任,同时承揽着富国强兵、合理配置与开发利用资源、国家财产保值增值、公平合理分配财产、平衡各种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利用权人的物权关系等一系列的社会责任。国家最大限度地承担了一系列重大社会责任,必须最大限度地扩充和完整自己的专属土地所有权,全面实现土地国有化,才能使得国家的土地所有权趋于圆满状态,并可以保证各级各类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利用权人的权利得到圆满的平衡。其他的物权人不能承担这么多项和这么重大的社会责任,故不能享有土地所有权,即使享有了也会导致土地的物权关系紊乱不堪,也会影响国家的专制权与管制权。
绝大多数国家特别是中国的人口越来越多,经济社会的负担越来越重,所需要的资源越来越供不应求,科学技术文化建设、文教卫生体育建设、各项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国防与军队建设以及住房养老救济救灾等各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等,这一系列社会责任与庞大开支对于国家是个越来越沉重的负担。由此可见,国家不开源节流不行啊。全国的土地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利用这笔巨额财富可以为国为民办很多有益的事情,不能这么白白的流失与浪费。
第二,基于土地所有权国有化的理论基础而确定。
1.从社会学上阐述,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土地所有权非国有化必须退出历史舞台,代之以土地所有权国有化。况且,农业社会的土地所有权旧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后工业化社会、后城市化社会的的发展模式,必须吐故纳新。
2.从经济学上阐述,任何资源的配置必须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利用土地所有权国有化杠杆作用可以最大限度充分发挥土地集约化、节约化的社会效果;可以大量的土地储备来夯实国家的物质基础,减少国家主权债务,防止政府破产与各种经济危机,稳定地解决居民的住房条件和有力地推进福利社会主义。土地所有权非国有化是导致房地产泡沫危机、金融危机、经济危机、政府危机和各种福利事业危机的总根源。日本的房地产泡沫危机、美国的房地产与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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