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论,国家所有的文物不一定要求产生经济效益,这跟其他的派生性物权即知识产权是不同的,但必须要求产生社会效益。将文物类所有权与一般物所有权区别开来,将会使得物权法更有理性,更能发挥物权法的应有的效力,更有利于有针对性地确认、保护和利用不同对象的物。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文化遗产极为丰富。我们的祖先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长期斗争中,创造了灿烂光辉的古代文化,为整个人类文明历史作出过非常重要的贡献。保存地上、地下、水下极为丰富的祖国文物,是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见证。它真实反映了我国历史各个阶段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学和社会生活的状况,蕴含浑厚的历史事迹和各族人民的创造奇迹和精神价值、人文价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对于人类作出应有的贡献,也是每一个中国人应尽的职责。
二、国家文物派生性不动产所有权
1.基本概念
国家文物派生性不动产所有权,是指国家对于古代重要的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和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等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专制、支配、保护的权利。这些不动产不同于一般的不动产,是古代人类文化、智慧的发挥,由精神文化派生出物质文化的结晶,蕴含着古代人类的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结晶。古代人早已去世,如今的所有权人是继承性和专制性所有权、支配权和保护权人。
国家文物类派生性不动产所有权,可以根据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和无级别不动产文物,划分为国家文物类派生性不动产永久支配所有权、专属支配所有权、专有支配所有权、一般支配所有权四种类型。加上“派生性”前缀,是为了记住这是古代人类的智慧、精神、文化产品,是由古人类智慧、精神产品派生出的物质产品,以区别智慧产品所有权与一般产品所有权。
2.奇妙无比
国家文物所有权系列中,或者说在国家文物类派生性所有权系列中,国家文物类派生性不动产是最具保有、保护价值的所有权与支配权。许多大规模价值连城的动产文物,是在不动产文物保护区、保护点中保存下来的。
如中国的万里长城,是世界上四大奇迹之一,历经2300多年岁月风风雨雨,仍然巍然屹立,显示了古代中国人民高超的建筑艺术和智慧结晶;故宫博物院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皇家庭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