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基础工作和重要一环,就是以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为契机,建立健全宅基地使用权信息化模块与题库。这为理顺物权关系、打击违法犯罪与民事侵权行为提供了情报服务。
宅基地征收后,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征收经济补偿或者房屋实物补偿后,置换了部分宅基地,但有一部分应当受到经济补偿。已经登记了的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公示效力。
第三,以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为契机,尽快完善农村的房地产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
集体财产发生最严重最隐蔽损失的,就是在宅基地使用权变更与转让的整个过程之中。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已经是迫在眉睫了,以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为契机,可以实现突破性进展。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是最后一关,从这里可以发现很多端倪。
第四,以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为契机,尽快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突出表现在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制度。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绝对不是小事,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制度必须尽快完善。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重要的用益权,从长远目标上看,对宅基地使用权设立、变更、转移、消灭进行登记,既有利于加强土地管理,又有利于确认物权,减少争端。但目前有些地方的宅基地没有登记。建立健全这项登记制度任重而道远。
宅基地使用权发生变更时,有可能对受让宅基地的当事人带来潜在的风险。宅基地使用权发生消灭时,有可能对出让宅基地的当事人带来潜在的风险。基于立法目的,物权法需要统一考量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的来说就是“登记真好,大有裨益”。
二、三大类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亦称宅基地用益权注销登记。指基于宅基地使用权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之上的注销宅基地使用权和使用证书登记,是宅基地使用权自然终止、消灭终止、转换终止后注销登记的必然结果。
1.自然终止的注销登记
自然终止的注销登记,指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或者迁居外国、因自然灾害或者环境污染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消灭等原因,自然地形成注销登记的客观条件。这一类相当于变更登记中的“自动变更登记”所发生的因果关系。
2.消灭终止的注销登记
消灭终止的注销登记,指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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