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块;如果有第三人来充当担保人,那么,法锁链接的系统工程就更大了。
担保物权的性格脾气是很奇怪的,概括地说,就是“成也消灭,败也消灭”:如果上位法锁和下位法锁都生效了,主债权与担保债权全部实现了,担保物权消灭;如果上位法锁和下位法锁都失灵了,主债权或者担保债权全部不能实现了,于法定期限之内的担保物权也归于消灭。
“成也消灭”是担保物权的良性循环、良性互动式的消灭,对于债权人而言,要的是这种效果。
“败也消灭”是担保物权恶性循环、恶性膨胀式的消灭,对于债权人而言,是不利的结果。
第四,担保物权消灭情形的结局是两面性的。
担保物权消灭情形的结局两面性,是指债权消灭的两面性、第三人担保物权消灭的两面性和成败利钝的两面性等几个方面。
债权消灭的两面性,存在于主债权与担保债权的法锁的互动性、对称性、映射性和连锁性。主债权合同消灭,担保债权合同也可以跟着消灭。主债权消灭,担保债权也可以跟着消灭。尽管主债权合同与担保债权合同成立的时间不一样,但两种合同和两种债权消灭的时间是同时的。当然,这是在担保债权合同清偿债务目标与主债权合同清偿债务目标协同一致的的条件下、不存在部分担保又部分不担保的的情势下的“一损俱损”的连锁反应。
第三人介入担保物权消灭的两面性,应当是多重式的两面性。第一个两面性,类似于“债权消灭的两面性”。因为担保物权人对于担保人施加反定限物权的压力起正面作用,担保权人利用定限物权反作用于担保物权人,于清偿债权债务方面形成两股合力,推动多米诺骨牌一阵风似的向一边倒去。第三人对于消灭担保物权是直接性的,对于消灭主债权是间接性的,反正都是代理性的担保行为。不过,替担保债权负责,也等于是替主债权负责。第二个两面性,第三人担保本身具有两面性,对于担保债权人而言是担保债务人,对于债务人而言又是反担保债权人,当担保物权消灭后,第三人的债务人身份消除了,但成了债务人的反担保债权人。第三个两面性,是担保物权消灭了,但反担保物权才刚刚开始。
担保物权的奇怪脾气造成了成败利钝的两面性。担保物权全面实现之日,也是担保物权成功、消灭之时;另一方面,担保物权全面失败之日,也是担保物权失败、消灭之时。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担保物权消灭,可以从坏事变成好事,也可以从好事变成坏事。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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