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楼 > 网游小说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TXT下载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列表 > 第68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78-2(第3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作者:丝园  加入书架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丝园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全文阅读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第103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5(20-02-28)    第103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1(20-02-28)    第103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0(20-02-28)    

第68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78-2(第3节)

对的苗头。当然,虚假抵押也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真真确确是虚假抵押。这类现象,大多数发生在国有企业里,某些国企的管理人员,与不法之徒沆瀣一气,名为抵押国有资产,实为贱卖、贱送甚至于白送给同党分子,自己也从中分一杯羹。因为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暗箱操作、相对保密的隐蔽交易,如果将流押合法化,彼此之间的非法交易就会变得更加轻而易举。对于这种恶劣行为,要从源头上、法制上加以坚决制止,不留情面。

第二层含义,是如广东人所说的“流野”的抵押。即使当事人的抵押是有真实意思的表示,可客观上造成了虚假的事实的发生。本来,法定的抵押权是以交换价值为中心展开的,以变卖、拍卖抵押财产的价金来抵偿债务和实现债权的,而抵押权人却以取得抵押财产为直接目的,违背了抵押权的价值观和法定程序,也可能违背了抵押人本来的意愿,不能排除虚假的成分和虚假的事实真相。在这种情势下,即不是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串通作弊,法律允许流押,对于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是很不公平的。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债务人是处于弱势地位,而债权人凭借其优势地位落井下石,对债务人施加压力,不许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拍卖、变卖以其价款来清偿债务,只许债务人将抵押财产交付于债权人所有,直接后果是导致抵押财产大量贬值,并以人为的大量贬值后的抵押财产来抵偿债务。

在此处,债权人已经涉嫌趁人之危、制造显失公平和违反实现抵押权程序的暗箱操作、违规欺诈,这些都是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同样地会产生违规的抵押合同,无论是否造成了既成事实,只要存在“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非法约定,也无论债务人是否被迫或者自愿同意的,可以视之“无效合同”或者“无效约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行为。

况且,债权人在抵押期间届满后,完全可以享有对于抵押财产拍卖、变卖后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也不必对于自己实现债权过于担心;债权人更不可以用违反实现抵押权程序暗箱操作、违规欺诈之一些流押的小动作来威逼债务人;债权人更不可以与债务人沆瀣一气,一起来坑害国家、集体、公司之类的公有与共有的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总之,流押肯定是一种不端的抵押协议或者抵押行为,弊端多多,害处多多,本物权法禁止流押的规定是完全正确、完全必要的,相信大多数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想得通的。

禁止流押的特别规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