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于,前者是无偿使用的、不能在土地财产交易市场公开流通的土地使用权,故不能抵押与登记;后者是有偿使用的、能在土地财产交易市场公开流通的土地使用权,故能够破例抵押与登记。
4.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房地合一”、“主从合一”抵押权登记
允许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作为抵押财产是物权法的新创意,扩大了抵押范围,提高了物权新技术,解决了这一新问题,对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都是有益无害的。作为“一并抵押”和“一并登记”制度,是新型的“房地合一”、“主从合一”抵押权登记制度。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所有权是新型的从物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下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新型的主物权。总之是新型的“地随房押”的一并登记方法。建设用地使用权是非登记不可的,不登记就不能生效,不能排除第三人的善意占有,不能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和当事人的利益,不能保证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
四、统一的登记生效主义优选统筹法的登记管理体制
以登记生效主义为标志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体制,是优选统筹法的登记管理体制。
优选方法之一,将不符合抵押和登记条件的不动产剔除出去,选择适合抵押和登记的不动产作为种子选手;
优选方法之二,将抵押登记之“自愿登记”的规定剔除出去,选择适合“强制登记”的方法来作为唯一法律要件执行;
优选方法之三,将单独抵押和单独登记的办法剔除出去,选择适合“房地合一”、“主从合一”的排除法抵押权登记方法;
优选方法之四,将没有设立抵押合同或者合同不合格的申请人剔除出去,选择设立抵押合同并合同合格的申请人批准登记;
优选方法之五,对照检查可抵押登记范围和不得抵押登记范围,将不得抵押登记范围统统剔除出去,并对于可抵押登记范围进行逐项逐个的核准登记;
优选方法之六,在初始抵押登记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优选条件,将初始抵押登记、变更抵押登记的违规者剔除出去;
优选方法之七,将主观上客观上符合注销抵押登记的,或主动注销、或强制注销,全部从抵押登记栏目中剔除出去。
登记生效主义优选方法,采取“排除法”和“强制法”的办法进行逻辑推理。这跟刑法上“疑罪从无”的方法正好相反,可以采取“疑罪从有”的方法推理。这跟登记对抗主义的推理方法也是不相同的,因为登记对抗主义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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