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质物的变价款清偿债务。
第二,质物保全请求权的中心内容和本质体现是保全质物和保全质物价值。
质物保全请求权,不是以赔偿请求权或者返还原物请求权为中心的,而是以实现质权、优先受偿权或者完全受权为中心的,或者是以质物所有权软着陆为中心的。保质保量地保全质物,稳妥安全地保全质物价值,就是质物保全请求权的中心内容和本质体现。
第三,质物保全请求权的中心任务是保证质权关系的胜利结束。
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都有质物保全请求权、都有信托责任、都有债权债务法锁牵累。一切工作、一切权利义务的的中心任务,就在于保证质权关系的胜利结束。
债权人为清偿债务心有千千结,债务人为清偿债务心有千千结。因此双方应当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早日解除法锁关系、保证质权关系的胜利结束而共同努力。其中,各自行使质物保全请求权是个中心环节。
第四,质物保全请求权制度立足于互有的各自的信托责任制度。
物权法将质物保全请求权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动产质权的整个过程。“动产质权”一节中共有15个条款,其中大部分与质物保全请求权有关。
质物保全请求权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信托责任制度和目标管理制度。它既是一项物权制度,又是一项经济制度和债权制度。它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各个环节中都不同程度地规定了这种特殊的“双栖”的请求权制度,因而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全关系的信托责任制度和目标管理制度。
因为质物保全请求权制度对于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是有益无害的,故它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强劲的原动力,从而促使质权关系日臻完善。
二、质权人的质物保全请求权
质权人的质物保全请求权,是以保全质物、保全质物价值为手段,以保全质权、保全优先受偿权或者完全受偿权为目的的物上请求权。这种质物保全请求权可以独立运作,还可以与出质人的质物保全请求权协同运作,形成更加完善的质物保全请求权制度,以及信托责任制度和目标管理制度。
1.事前的请求权
质权人的质物保全请求权,在质权设定之前就可以作好计划。
譬如物权法第210条质权合同的规定中,关于“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等方面的规定,就将质物保全划定了势力范围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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